2021-09-16
二○二一年九月三日,****,在****事务中心七楼,组织召开了全区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安置人员安置资格复审会议,区房屋征收****办公室、******局、区司法局、区人社局、区住建局、区卫健局、****分局、区经管站、梅湾街道、菱角山街道、上岭桥镇、凤****指挥部的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参加了会议。****根据永政发〔2003〕9号文件、永政发〔2013〕28号文件和永政发〔2019〕4号文件对竹塘安置小区(1人)、映山小学(1人)、污水处理厂第二批(10人)、二广高速上岭桥片项目(5人)、万寿路(20人)、天龙路(21人)、淡岩路(71人)共计129名申请人员的安置资格进行了审核,现将会议审议结果公示如下: 复审会议审核通过人员名单。经审查,下列 56名申请人符合安置政策规定,确认其安置资格,经公示后,若无异议,提交终审。 一、竹塘安置小区项目(1人) 安置政策:按永政发〔2003〕9号文件用地安置 1、蒋新玲户1人:钟禹慧 二、污水处理厂第二批(5人) 安置政策:按永政发〔2013〕28号文件货币补偿安置17万/人 1、潘玉秀户3人:潘玉秀、冀永佳、冀馨怡 2、熊抗美户2人:邓湘、曹缘涵 三、二广高速上岭桥片(5人) 安置政策:按永政发〔2013〕28号文件货币补偿安置17万/人 1、王新国户4人:王新国、谢桂云、王勇、王婷 2、王起云户1人:杨苍平 四、万寿路(19人) 安置政策:按永政发〔2013〕28号文件货币补偿安置17万/人 1、周寒玉户1人:周寒玉 2、周君生户1人:冯晨希 安置政策:按永政发〔2019〕4号文件货币补偿安置28万/人 3、何吉明户3人:何晶、严卫洲、严艺涵 4、何君国户2人:李小华、何志豪 5、何**户7人:何**、何剑、何政东、何政北、何芬、龚艺菲、龚淼 6、何剑户1人:李淑云 7、周小艳户2人:周义杰、谢丽雯 8、戈应梅户1人:雷顺华 9、周盛焕户1人:曾德英 五、天龙路(6人) 安置政策:按永政发〔2019〕4号文件货币补偿安置28万/人 1、熊忠国户2人:熊忠国、席美英 2、熊亚斌户4人:熊亚斌、熊丽玲、刘懿嘉、刘廷轩 六、淡岩路(20人) 安置政策:按永政发〔2019〕4号文件货币补偿安置28万/人 1、李中玉户1人:李中玉 2、熊海燕户1人:熊海燕 3、周念寿户7人:周念寿、张菊香、周君、周梅、陈颂久、周俊辉、陈芷妍 4、熊四清户3人:熊四清、石九元、熊名伟 5、蒋贵艮户1人:蒋贵艮 6、周光珍户6人:周光珍、熊艳娥、周红、屈建生、周芳、屈政烨 7、周念忠户1人:周念忠
待定人员名单( 70人) 一、污水处理厂第二批(4人) 1、刘丽莉户4人:刘丽莉、刘双飞、张蔓琼、艾**(进一步调查核实) 二、万寿路(1人) 1、何剑户1人:李裕(缺资料) 三、天龙路(15人) 1、唐明菊户3人:唐明菊、熊泽楷、熊一航(进一步调查核实) 2、熊运华户2人:熊运华、蒋三益(进一步调查核实) 3、熊忠军户4人:熊忠军、李冬梅、熊思嘉、熊鹏翔(进一步调查核实) 4、熊艳红户3人:熊艳红、唐可馨、唐靖凯(进一步调查核实) 5、邹四清户3人:刘月娥、邹丹依、陈芮萱(进一步调查核实) 四、淡岩路(50人) 1、熊忠福户7人:熊忠福、雷柱德、熊南、刘思危、熊婷、屈有梅、熊天予(集体土地上还有房屋) 2、熊运禄户4人:熊运禄、冯许玲、熊清政、熊贤明(集体土地上还有房屋) 3、熊运武户4人:熊运武、雷华林、熊文杰、熊文洋(集体土地上还有房屋) 4、熊宏云户2人:熊宏云、陈凤娥(集体土地上还有房屋) 5、熊宏雨户6人:熊宏雨、刘春国、熊丽兵、周蓓蓓、熊可欣、熊可雅(集体土地上还有房屋) 6、熊忠宝户8人:熊忠宝、蒋彩凤、熊建民、李书芬、熊昱承、熊建英、肖沐航、熊语瞳(集体土地上还有房屋) 7、熊忠军户7人:熊忠军、蒋玲姣、熊致意、沈兰兰、熊文皓、熊雅婷、熊露萍(集体土地上还有房屋) 8、熊忠华户7人:熊忠华、邓**、熊素、熊孝斌、刘亚丹、熊佳怡(集体土地上还有房屋) 9、熊运国户5人:熊运国、邓德芳、熊鸿光、熊娟、熊钰馨(集体土地上还有房屋)
不通过人员名单( 3人) 一、映山小学项目( 1人) 1、蒋文辉户1人:蒋文辉(非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二、污水处理厂第二批(1人) 1、潘水红户1人:谷二利(不符合入赘) 三、淡岩路(1人) 1、熊四清户1人:翟玉玲(非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欢迎广大群众反映和举报拟安置人员的有关情况及问题。举报人可以通过信函、电话、网络举报或到受理举报地当面举报。为便于了解情况,请举报人签署或告知本人真实姓名和工作单位。所举报的问题,必须真实、准确,内容尽量具体详细,并尽可能提供有关调查核实线索。严禁借机造谣,串联诬告。举报人将受到严格的保护。 公示期:2021年 9月16日至2021年9月22日 受理举报时间:2021年9月16日至2021年9月22日 受理举报单位:**** 受理地点:******事务中心 受理举报电话:周137****9776 受理邮箱:****@163.com **** 2021年9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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