藤县大黎铅锌矿区污染综合整治二期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略)(EPC)总承(略)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土壤污染防治资金的通知》(桂财资环〔2020) 82 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藤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土壤污染防治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指永久专用设备的采购)、施工或√设计、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 (略) 建设规模: 建设内容包括藤县大黎力发矿区下游河道及其下游两侧农田,河道为南村冲、三法冲下游约7km河道进行河道整治、废石清理,以及废石的合理处置。针对河道内Ⅱ类废石采用原位阻隔封存处置,阻隔封存Ⅱ类固废27330m3。 本项目合同概算价: (略) 计划工期:本项目总工期360天。指自签订总承包合同之日起到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期间的工期,包括勘察设计工期、施工工期等。 2.2招标范围: 根据藤县大黎铅锌矿区污染综合整治二期项目(EPC)总承包工程项目实施方案进行项目的工程详细勘察、施工图设计、施工直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等工程总承包。 2.3标段划分: (略) 2.4 本项目 □要求 √不要求采用装配式技术。 2.5 本项目 □要求 √不要求采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 3. 投标(略)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1)设计资质:环境工程专项设计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环保工程专业施工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已录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并处于有效状态。 3.2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3.2.1工程总承包施工项目总负责人:具有环保或市政或建筑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联合体投标的,需为牵头单位员工),已录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并处于有效状态,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施工项目经理或工程总承包施工项目总负责人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施工项目经理或工程总承包施工项目总负责人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作为工程总承包施工项目总负责人(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及桂建管﹝(略)除外)。 3.2.2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环保或市(略)。 3.2.3项目采购负责人(如有):(略) 3.2.4施工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施工项目经理、工程总承包施工项目总负责人作为施工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及桂建管﹝2016﹞70号文除外)。 3.2.5 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已录入广西建筑(略),具备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3 业绩要求:√无要求 □有要求,要求 年(应填写年份)以来□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 □承接过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指: 。 3.4 本次招标接受(略)。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可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4.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略)。 3.4.4联(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4.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并按照企业信誉实力评分较低的企业确定企业信誉实力分。 3.5 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所有标段。但投标人应就不同标段派出不同的施工项目经理和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否则同一施工项目经理或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所参与其它标段作否决投标处理(符合桂建管﹝(略)桂建管﹝(略)除外)。 3.6投标人(如为联合(略))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投标截止时间:(略)4. 招标(略) 2021 年 9 月 16 日至投标(略)(不少于30日),由潜在投标人登录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梧州) 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 年10月19日 9 时 00 分,地点为 藤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具体开标厅见当日二楼大屏幕)(地点:(略)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文件必须由(略)(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专职投标员本人递交。 5.4特别注明:投标人员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需附上“投标人(供应商)承诺书”,疫情区过来人员须出具当地检疫部门的健康证明,如投标人因未按要求提供以上材料或者拒绝配合检查而被隔离在开标现场外的,视为未按时到达开标现场。 6. 评标方式综合评估法 7. 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7.1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略) 7.2进度款支付方式:进度款按施工进度支付,工程开工后(略)(含已支付的),工程完工后一个月内按合同价的80%支付(含已支付的);工程完工验收达到质量要求,结算经第三方效果评估或验收后,工程款支付(略)(含已支付的),发包人按结算价的3%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待责任期满(完工后1年)后返还(无息)。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略)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略)gov.cn/、藤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略)com/gxtxzbw/)上发布。 9. 交易服务单位藤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藤县陶(略)) 10. 监督部门 监督主管部门:(略) 11. 联系方式招 标 人:藤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略):北京诚佳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梧州市藤县藤州镇东胜农贸市场二、三楼 地 址: 藤县河东金川二街153号 邮 编: (略) 联 系 人: (略) 电 话: (略) 电 话: (略) 传 真: (略)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略)@qq.com 2021 年 9 月 16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