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局:
《关于申请调整邓山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增住建函〔2021〕421号)及有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现就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函复如下:
一、经评审,原则同意你单位报来的邓山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调整)。
二、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调整为:项目包括村庄房屋外立面整饰、书院村史文化展览馆、围墙整饰、步道建设、****广场铺装、垃圾处理设施、雨、污排水管网处理接驳(支管)、景观公园建设(党建公园、古榄公园、瀑布小公园等)、稻田花海景观、环境景观设施打造、绿化工程、停车场及其他公共配套服务设施整治、二**及沙岗村外立面整饰等。
三、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调整为6433.97万元,其中:**费用5470.74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715.77万元、预备费247.46万元。项目所需建设资金为区财政资**排解决。
四、建设管理模式。项****建设局组织实施建设。
五、招标事项。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详见附件。
六、本审批文件有效期为2年。有效期内完成下一阶段审批工作的,本审批文件持续有效;有效期届满时未完成下一阶段审批工作的,在有效期满前3个月内向我局申请延期,未办理延期手续的,本审批文件自动失效。此前批复的《广****改革局关于邓山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穗增发改投〔2020〕142号)同时废止。
附件:招标核准意见
广****改革局
2021年9月14日
附件
招 标 核 准 意 见 表
建设项目名称:邓山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程(调整)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 招标方式 | ||||
全部招标 | 部分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勘察 | 核准 | ||||||
设计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建筑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安装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设备 | |||||||
监理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重要材料 | |||||||
其他 | |||||||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1、招标范围:根据《**省实施〈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办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发改委令 第16号)的规定,对设计、建筑工程、安装工程、监理等全部招标。 2、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 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4、勘察服务合同估算价低于100万元,不纳入必须进行招标的范围。 2021年9月14日 |
注:如对本许可有异议,可自接到许可文件之日起****人民政府或****委员会申请****人民政府****办公室地址:**区**街**路1号,联系电话:020-****9072;**市发展改革委地址:**区府前路1号,联系电话:020-****0953)
关于调整邓山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