浠资规告字[2021]027号
****政府批准,****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五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
宗地编号 | 宗地位置 | 宗地面积 (m2) | 宗地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 年限 (年) | 挂牌起始价(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 绿地率 (%) |
**县(2018)-69号 | **县清泉镇翟港村 | 17895.74 | 居住用地 | 1.0-2.5 | ﹤35% | ≧35% | 70 | 2534.0 | 507.0 |
**县(2021)-58号 | **县清泉镇翟港村 | 30660.07m2(其中商业面积21822.70m2居住面积8837.37m2) | 商业用地、居住用地 | 商业﹤4.5居住1.0-2.8 | 商业﹤40%居住﹤30% | 商业≧20%居住≧30% | 商业40 居住70 | 6374.0 | 1275.0 |
**县(2021)-59号 | **县清泉镇翟港村四桥头 | 34613.2m2(其中商业面积13035.92m2居住面积21577.28m2) | 商业用地、居住用地 | 商业﹤4.5居住1.0-3.0 | 商业﹤40%居住﹤25% | 商业≧20%居住≧30% | 商业40 居住70 | 5682.0 | 1136.0 |
**县(2021)-60号 | **县清泉镇翟港村 | 42693.03 | 居住用地 | ﹤2.5 | ﹤30% | ≧35% | 70 | 5901.0 | 1180.0 |
**县(2021)-61号 | **县清泉镇翟港村 | 50666.34 | 居住用地 | ﹤2.5 | ﹤30% | ≧35% | 70 | 7107.0 | 1420.0 |
二、竞买人资格及要求。
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竞买人应当独立竞买,参加竞买须提出竞买申请,并提供挂牌出让文件中要求提供的相应文件资料。
三、本次五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为有底价挂牌出让,按照“不低于底价且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出让各地块含对应地块耕地占用税。
四、本次五宗挂牌出让地块的详细情况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1年9月18日至2021年10月19日到****索取有关竞买资料,提出竞买书面申请。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截止时间为2021年 10月19日12:00时),具备申请条件的,****、****交易中心将在2021年10月19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发给竞买资格确认书。本次挂牌出让各地块不另行组织现场踏勘。
五、本次公开出让地块公告时间为2021年9月16日至2021年10月7日,挂牌交易时间为2021年10月8日10时至2021年10月21日10时,并于2021年10月21日上午10时****交易中心举行挂牌现场会。挂牌时间截止,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六、****银行账户
联系电话:0713-****349
联 系 人:张锐(134****0076)
竞买保证金账户
开户单位:****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银行**县支行
开户账号:420********053000617-0002
****
2021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