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受****的委托,对采购人防水修缮工程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邀请磋商供应商进行磋商。现邀请符合条件的磋商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磋商,有关事项的具体内容通知如下:
一、竞争性磋商内容:
防水修缮工程;
本项目最高限价:268895.65元。
二、对磋商供应商的基本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资产运营良好,不存在因借贷、担保等可能影响磋商供应商履行本采购项目的情况,具有良好的经营业绩,有提供优质服务的能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二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或无不良行为记录(如该记录对禁止参与招投标活动有明确规定的,从其规定,不受二年限制);
6.无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禁止参与招投标活动的行为;
7.磋商供应商须具有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磋商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磋商;
9.本项目不接受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磋商。
三、磋商要求
1.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方式进行(操作手册),e交易电子招投标规则详见:(远程开评标规则)磋商供应商应制作电子版磋商响应文件并在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磋商供应商经电子投标文件制作系统制作的电子版磋商响应文件,是经磋商供应商的CA认证加密确保为磋商供应商制作,其磋商响应文件的法律责任由磋商供应商承担。
2.评审在E交易平台进行。
3.电子招投标注册、报名等具体操作事宜,请磋商供应商详细咨询0519-****0982、****0395。 E交易网站网址:www.****.com。
四、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和办法
1. 磋商供应商应首先注册成为E交易平台(www.****.com)网站会员并领取CA,详见注册指南。
2. 磋商供应商按系统提示交纳相关费用后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
3.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时间: 2021年9月17日至 2021年9月26日
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9月26日
竞争性磋商文件费用:人民币伍佰元整
收款单位:****
4.平台服务费:人民币壹佰元整
收款单位:**易****公司
平台服务费发票由**易****公司开具。
5.****银行:按E交易平台提示信息操作,所需电子发票开票的操作如下:磋商供应商登录会员网上系统---点击进入后台---资金管理---标书费电子发票打印或服务费电子发票打印---右侧点击“开具蓝票”按钮,补充完善开票信息后,点击开票。
六、现场勘察
磋商供应商应自行组织现场勘察,投标时同步上传有采购人确认盖章的勘察回执,否则作为无效投标。
现场勘察时间: 2021年9月18日至2021年9月26日(上午9:00时至16:00时,节假日除外)
勘察地址: **市**路6号
联 系 人:陈先生
电 话: 138****2208
七、磋商供应商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如有疑问,请将疑问于2021年9月26日下午17:00前通过E交易平台向****提出。
八、磋商保证金
磋商保证金数额:人民币伍仟元整
磋商保证金到帐截止日期:2021年9月27日
磋商保证金缴纳方式:按系统提示信息操作
★网银转账:磋商供应商必须通过E交易会员注册账(卡)号自行将磋商保证金按规定方式和时间及时足额缴至系统提示的账户并到账(以E交易平台系统到账为准),拒绝以其它方式缴纳,禁止第三方代缴保证金,磋商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到帐的,将无法上传磋商响应文件。
电子保函:在磋商保证金缴纳截止日期之前,磋商供应商必须通过****银行账号将电子保函服务费转入对应的电子保函服务费账户;电子保函服务费收款账户名称、收款开户行、收款账号等信息详见E交易平台提示信息;电子保函服务费有效以e交易系统到账时间为准,电子保函服务费未在规定时间到帐的,将无法上传磋商响应文件。
九、电子版磋商响应文件上传截止时间: 2021年9月29日上午9:00(**时间)
十、磋商开始时间:2021年9月29日上午9:00(**时间)
磋商响应文件解密时间:2021年9月29日上午9:00-9:30(**时间)
磋商过程:磋商供应商自行准备终端远程参与项目磋商(详见第二章2.9)
注:(1)本项目采用线上开、评标,CA为磋商供应商唯一身份认证。磋商过程中,磋商供应商须通过CA登录、解密、澄清及二次报价。磋商供应商须妥善保管CA;因CA遗失导致的一切损失由磋商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责任。
(2)磋商供应商澄清联系电话: 0519-****0160(标五)、****6778(标四)
十一、竞争性磋商文件售后一概不退。
十二、成交磋商供应商成交后须递交纸质版响应文件(一正二副)作为备份材料;纸质版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须与电子版响应文件保持一致。
十三、联系方式
地址:**市**区龙锦路1259-2号11楼
邮政编码:213022
业务电话:0519-****1928 联系人:邓超
技术支持电话:0519-****0982 ****0395 联系人:李女士
****中心电话:0519-****0377 ****0392 联系人:钱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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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