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2021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监理项目四标段
中标候选人公示
名称 | **县2021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监理项目四标段 | ||
项目编号 | **** | ||
招标人 | 名称 | **** | |
地址 | **县农业大厦 | ||
联系人及电话 | 陈雷 0550-****281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 | |
地址 | **县天裕国际11号楼 | ||
联系人及电话 | 沈工 180****9609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开标时间 | 2021年9月17日9时00分 | ||
中标候选人 | 企业名称 | **** |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 | ||
投标价(费率%) | 1.44% | ||
项目负责人 (项目经理) | 姓名 | 方玲 | |
证书名称 | 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 | ||
证书编号(注册编号) | JLG****340577 | ||
工期(天) |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竣工结算及保修阶段(缺陷责任期)期满止。 |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企业业绩 | / | ||
项目经理业绩 | / | ||
公示时间 |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如公示第三日为双休日或节假日,则顺延至双休日或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 ||
招标代理费 收费标准 | 代理服务费执行2020-2021年度代理服务采购项目代理机构服务费报价标准。 | ||
招标代理费 | 11340元(不包含专家评审费) | ||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 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2)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未在公示期间提出异议的; | ||
提起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县****管理局提起投诉,并把投诉书面材料递交至**县****管理局监督检查股,地址:****中心三楼(**县**路与泉坞山路交叉口东侧300米),联系电话: 0550-****633 。 投诉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提起投诉日期; (4)投诉具体事项及事实依据、投诉请求和主张事项;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6)对《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应先提出异议的事项进行投诉的,应附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 (7)署名。 投诉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其他组织或个人投诉的,投诉书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
附件:评标一览表.xls 附件:中标候选人公示.pdf 附件:**县2021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监理项目四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