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十八批)2021-09-22
2021-09-22
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十八批)
第十八批 | |||||||||
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污染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是否办结 | 责任人被 处理情况 |
1 | **** | **县**镇大牟村6****水厂时,不安装浑水池,只安装蓄水池,导致雨天污水直接流进蓄水池,使得自来水浑浊,影响饮用水水质。 | **县 | 水 | 1.关于反映“****水厂时,不安装浑水池,只安装蓄水池”问题。不属实。 经调查,****水厂为**县**镇大牟村6组(原白虎村6组)苟家垭井联户引水供水工程,此工程按规划设计,建引泉池1口、蓄水量1立方米,蓄水池1口、蓄水量20立方米,配水入户管网5000米。该工程于2014年实施,根据建设标准当年完成全部工程量,经县、镇、村三级验收合格,县级财政报账支付全部工程款,并交付给原白虎村6组、7组受益户使用和日常管护,实际受益群众共41户131人,已正常使用8年。经调查核实,该供水工程取水水源为山泉水,水源地上方及周边被大面积树林植被覆盖,方圆2公里内无任何污染源,流出的泉水清澈透明,无色无杂质,且一年四季水量充沛。大牟村6组(原白虎村6组)部分群众常年以此泉水作为生活用水,从未发生水质安全事故。结合该处饮用水源实际,只需建蓄水池,并通过配水管网直接引水入户。 2.关于反映“雨天污水直接流进蓄水池,使得自来水浑浊,影响饮用水水质”问题。部分属实。 经调查核实,2014年在**苟家垭井联户引水供水工程时,对引泉池顶进行全盖封闭,确**洪水不浸入引泉池。因该引泉池处在山洪沟处,长期受到冲刷,引泉池顶盖出现破损,且管护责任人在揭盖清淘引泉池后未能完全封闭复位,遇暴雨洪水期,部分夹带泥沙的山洪水流进引泉池,导致农户自来水出现浑浊现象,属实。9月16日,****中心检测人员现场对出厂水、末梢水进行抽样检测,检测结果反映水质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 部分属实 | 关于“**县**镇大牟村6****水厂时,不安装浑水池,只安装蓄水池,导致雨天污水直接流进蓄水池,使得自来水浑浊,影响饮用水水质” 问题 责任领导:****政府副县长翟广生; 责任单位:****水利局、****政府; 责任人员:****水利局局长赵斌、****政府镇长王德权。 (一)行政处罚情况。经调查核实,未发现违法违规行为,未进行行政处罚。 (二)整改情况。一是及时维修整治。坚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原则,硬化取水口,设置引水暗沟至引泉池,加高引泉池池壁,安装溢流管,并将盖顶进行全封闭;修复蓄水池破损部位,实现山洪雨水与泉水完全分离;全面清淘池内泥沙,彻底清理周边杂树、杂草及腐败植物,确保饮水工程周边没有任何污染源。二是强化管护责任。进一步明确管理责任,更新“三个责任”公示牌。三是加强宣传引导。2021年9月13日至15日,县****人民政府工作人员对管护责任人进行政策宣传,对管护业务进行再培训。同时,召开用水户代表会议,对农村饮水安全知识进行再宣讲,确保群众用水认识到位、饮水工程管护到位(整改时限: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 已办结 | 针对群众反映的问题,经调查核实未发现失职失责问题,未启动追责问责。 |
2 | D2SC202****20044 | ****农场镇千府村2组,居民生活污水排至**江。 | **区 | 水 | 群众反映“****农场镇千佛村2组,居民生活污水排至**江问题”,属实。 经调查核实,该投诉点位于利****社区2组**江段和范家沟流域(系**江支流)。2021年9月13日,调查工作组向周边居民深入了解问询****社区2组区域进行了全面走访排查。****社区2组范家沟流域有零星生活污水浸入河沟,****社区****中心居民楼2处化粪池浸漏点和1处雨水口少许污水遗漏至范家沟。该居民楼建于上世纪80年代,使用时间较长,化粪池工艺落后,两处化粪池均有细微破损,导致污水浸漏。 | 属实 | 关于“****农场镇千佛村2组,居民生活污水排至**江问题”。 责任领导:****政府副区长陈立松; 责任单位:****建设局、****环境局、****办事处; 责 任 人:****建设局党组成员、****工会主席肖亮、****环境局副局长贾安俊、****办事处主任祝倩。 (一)行政处罚情况 经过调查核实,千佛社区2组范家沟流域零星居民生活污水浸入河沟不属于人为主观行为且未对河水水质造成污染,故未进行行政处罚。 (二)责成被投诉单位整改情况 1.****办事处负责,对居民楼2处化粪池进行清掏,并对化粪池池体浸漏点进行修复处理。(整改期限:立行立改) 2.由****建设局****中心,安排专业队伍对该区域雨水管网进行清淤疏通维护,防止污水浸入雨水管。(整改期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3.****办事处负责,立即安排人员对范家沟****,保持河道整洁,加强日常监管和巡查工作。(整改期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4.积极做好群众工作。****办事处向该周边群众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将调查处理情况及时告知周边群众,争取取得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及时妥善解决各类矛盾,确保社会和谐稳定。(整改期限:立行立改) | 已办结 | 针对群众反映的问题,经调查核实未发现失职失责问题,未启动追责问责。 |
3 | X2SC202****20064 | **市袁家坝的**市****公司无相关手续生产。 | 市辖区 | 其他污染 | 关于信访反映“无相关手续生产”问题,基本属实。 经调查,群众反映的**市****公司位于**经开区袁家坝有色金属产业园,从事色金属循环与综合利用,在**经开区建有年产20万吨高端铝棒和10万吨铝型材生产线。该项目于2020年3月动工进行厂房建设,2020年7月开始主体工程设备安装,2020年8月底陆续建成投入试运行。经调查核实,该企业已完成工商营业执照、雕刻公章并备案、项目备案、建设项目选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建设工程施工许可、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地籍测绘及勘测定界报告编制、土地评估及供地方案编制、土地使用权出让、缴清土地出让金及契税、办理土地使用证、水土保持方案审批、职业病危害预评价、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安评和节能审查等19项手续。针对正在办理的6项手续,一是编制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网上提交了排污许可证申领资料,****生态环境厅出具的环评预审意见,按环评预审意见要求配套建设了环保设施并正常运行。二是按要求建设消防设施,加快推进工程建设消防专项验收。三是已完成项目竣工验收,积极筹备工程建设竣工联合验收。四是完成了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并取得安评批复,按要求配套建设安全设施。五是完成了职业病危害预评价、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组织专家对职业病危害工作进行现场指导。六是编制了水土保持方案并通过审核,加快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 | 基本属实 | (一)关于“未取得环评审批”问题 责任领导:****党工委委员、二级调研员白** 责任单位:广****分局 责任人员:广****分局局长熊海斌 1.行政处罚情况。针对企业未取得环评审批问题,****环境局进行行政处罚。 2.整改措施 (1)限期完成环评审批手续。****园区规划环评工作,并责成企业限期完成项目环评审批。(完成时限:2022年6月底前) (2)严格落实企业污染防治主体责任。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标准,提升大气、水、固体废物等污染防治设施,安装污染物在线监控设施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运行。(完成时限:2022年7月底前,并长期坚持) (3)强化日常环境监管。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结合重点排污单位日常监管规定,将****公司的日常环境监管,不定期开展暗查暗访和测管协同,确保稳定达标排放。(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二)关于“未完成相关专项验收”问题 责任领导:****党工委委员、二级调研员白** 责任单位:****环保局、****审批局、****管理局、广****保障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 责任人员:****环保局局长周翼、****审批局局长冉开文、****管理局局长杨泉、广****保障局局长李在强、****水利局水土****分站站长王翼龙、****农业农村局局长车云飞 1.行政处罚情况。无。 2.整改措施 对未完成工程建设消防专项验收问题,立行立改,****环保局立即组织开展验收工作,已联系专家进行评审,已于9月15日完成验收。(完成时限:已完成) 对未完成工程建设竣工联合验收问题,****审批局负责,****公司完善工程建设竣工联合验收相关资料,目前已完成现场踏勘,正在加快组织联合验收。(完成时限:2022年7月31日) 对未完**全设施自主验收问题,****管理局****公司****管理局安评批复落实安全设施建设,根据设备安装进度,加快组织并完**全设施验收。(完成时限:2021年10月30日) 对未完成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和职业病防护设施验收问题,由广****保障局负责,加强业务指导并协调第三方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加强技术服务指导,督促企业立即按照技术规范开展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卫健委开展职业病防护设施验收。(完成时限:2021年11月30日) 对未完成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问题,****水利局、****农业农村局负责,****公司按要求在项目全面投产前,完成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完成时限:2021年10月30日) | 阶段性办结 | 群众反映的问题,已对相关部门履行职责情况启动调查。 |
4 | D2SC202****20005 | 环**路天立**唐城对面工地,每天早上5点至晚上24点施工,噪音和扬尘污染严重。 | **区 | 噪音 | 关于信访反映“环**路天立**唐城对面工地,每天早上5点至晚上24点施工,噪音和扬尘污染严重”的问题,属实。 经调查核实,信访反映的“环**路天立**唐城对面工地”为天立﹒**唐城1号地块项目,位于******办事处栖凤社区鲁家湾,分两期建设,总建筑面积10.867万平方米。针对信访反映“每天早上5点至晚上24点施工”问题,通过查看现场监控视频记录、调阅农民工实名制系统记录、查看土方转运车辆记录以及走访周边部分老百姓等方式,判断该项目每天施工时间一般为早上六点至晚上十点,个别时候混凝土连续浇筑出现超过晚上十点的现象。 经实地调查,该项目安装扬尘噪音在线监测仪1台,位于项目东侧,监测仪距周边居民住房最近约3米,项目红线北侧正进行旋挖桩施工,距附近居民住房最近约10米,通过调取扬尘噪声质量安全管理一体化平台数据,显示未发生噪声超标报警情况(报警值:白天70分贝、夜间55分贝),但通过走访周边居民,部分群众反映,该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存在一定程度的噪音,主要是旋挖桩施工产生的施工噪音,未达到超标报警情况。 通过调取扬尘噪声质量安全管理一体化平台数据,显示未发生扬尘超标报警情况;经实地查看,该项目主体施工集中在项目西侧,土石方和旋挖桩作业集中在项目北侧,施工现场还存在局部裸土未覆盖,场内部分临时道路未硬化,土石方和旋挖桩施工湿法作业不到位的问题。 | 属实 | 关于“环**路天立**唐城对面工地,每天早上5点至晚上24点施工,噪音和扬尘污染严重”问题。 责任领导:****建设局局长王超; 责任单位:广****安全站、****执法局**大队; 责任人:广****安全站站长郑松、****执法局**大队队长任军。 (一)行政处罚情况。针对该项目各参建单位涉嫌违法违规行为移**管执法部门立案查处,目前已启动调查程序(广城管立字〔2021〕第230号)。 (二)责成被投诉单位整改情况。按照《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广建质安责改〔2021〕249号) 要求,该项目制定了整改方案,对噪音和扬尘问题进行了全面整改。一是加强施工作业管理,减少施工噪音。二是施工现场存在局部裸土已覆盖,覆盖率达100%。三是严格湿法作业,增设雾炮机共4台,洒水车1台。四是场内临时道路已按整改要求全部硬化。五是落实专职保洁人员3名,每日负责清扫路面。六是严格控制施工作业时间(早上六点至晚上十点),并将施工时间及整改情况和措施向周边群众公告,接受监督。存在的问题已整改完毕。(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 已办结 | 针对群众反映的问题,经调查核实未发现失职失责问题,未启动追责问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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