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临泽县2021年城区公厕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交易编号:(略)
临泽县2021年城区公厕建设项目,根据《临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启用张掖市阳光招标采购平台的通知》(临政办函【(略))中“对国家规模标准以下的工程建设项目、政府采购协议供货和《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规定的限额以下政府采购项目,通过张掖市阳光招标采购平台进行交易”的规定,决定在 “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张掖市)”发布邀请招标公告,完成竞价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规模标段划分及特征描述:临泽县2021年城区公厕建设项目。最高限价为(略).14元。
1.2 计划设计工期:(略)
1.3 资金来源及到位情况:(略)
1.4 建设地址:(略)
1.5 工程质量:(略)
2、对投标申请人的要求:
2.1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三证合一代码证);
2.2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略)
2.3 投标(略),无介入诉讼或仲裁的案件,重合同、守信用。
2.4投标人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略)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投标企业失信被执行人。对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活动依法予以限制。
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2.6根据相关规定,招标人分别邀请甘肃锋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临泽县五华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甘肃幸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参与本项目投标;
备注:参与竞价的各投标人应如实慎重填写所报价格,错误填写报价者(略),竞价结(略)。成交人无故拒不履行竞价结果造成延误采购的将视为违约,招标人将依法追究责任,追偿实际损失,并列入相关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内。经招标人同意后,项目将重新组织竞价。
3、要求投标人提供的资料:
3.1 投标人须提供合法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略))。
3.2 投标人应按照要求报出拟参与项目的报价单(格式自拟)。
3.3 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人代表身份证(正反复印件加盖公章)、被委托人身份证(正反复印件加盖公章)。
3.4 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
注:以上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应用A4规格纸编制并装订成册(一式二份)在竞价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提交至代理公司处。
4、竞价时间、地点及具体参与方式:
4.1 竞价开始时间(公告、 报名、竞价结束时间一致):(略):00至(略)7:00(时间以互联网服务器时间为准,不以竞价者使用终端显示时间为依据,须于竞价结束时间30分钟前完成资质审核提交,否则后果自负)。
4.2 竞价地点: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阳光采购电子平台。http://49.4.79.138:1020/f/index具体操作下载限额以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用户手册。
五、招标联系人姓名及电话:
1.招标人:(略)
联系人:(略)
2.代理机构:(略)
联系人:(略)
(略)
2021年0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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