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中韩示范区2021-2023年绿化养护及绿化零星工程七标段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1年09月23日
招标内容及范围: | 中韩示范区2021-2023年绿化养护及绿化零星工程七标段 包含乙三街(甲二路-102国道)、乙四街(甲二路-102国道)、展览馆完成绿化养护及绿化零星工作 | 招标组织形式: | 委托招标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招标估算金额: | 846.65万元 | ||
招标事项审批批准(核准)部门: |
标段(包)编号:K320********001****1001 | |||||||||||||||||||||||||
建设单位:**** | |||||||||||||||||||||||||
标段(包)名称:中韩示范区2021-2023年绿化养护及绿化零星工程七标段 | |||||||||||||||||||||||||
招标代理单位:**** | |||||||||||||||||||||||||
工程地点:中韩****示范区内 | |||||||||||||||||||||||||
总投资(万元):846.65 | |||||||||||||||||||||||||
建筑面积:0.00平方米 | |||||||||||||||||||||||||
地上层数: | 地下层数: | ||||||||||||||||||||||||
发包方式:公开招标 | |||||||||||||||||||||||||
招标范围:中韩示范区2021-2023年绿化养护及绿化零星工程七标段 包含乙三街(甲二路-102国道)、乙四街(甲二路-102国道)、展览馆完成绿化养护及绿化零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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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开/竣工日期:2021年10月27日至2023年10月27日 | |||||||||||||||||||||||||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21年09月24日至2021年09月29日 | |||||||||||||||||||||||||
投标地点:**市二****中心10楼开标二室 | |||||||||||||||||||||||||
招标联系人:李云鹏 | 联系电话:0431-****7783 | ||||||||||||||||||||||||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日期:2021年09月29日 16时00分 | |||||||||||||||||||||||||
公告正文: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编号:****、GZ210985GC0431-0008、GZ210986GC0431-0009 1、招标条件 ****示范区2021-2023年绿化养护及绿化零星工程(7-9)标段施工项目已由中韩****示范区管理委员会文件以中韩长示范管(2021)1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划分及项目名称:本项目共划分3个标段
2.2 招标范围:完成工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的施工。 2.3 建设地点:中韩****示范区内。 2.4 质量标准:合格,须符合国家现行相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各标段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各标段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绿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无在建工程,(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并加盖企业鲜章,提供本单位至2021年9月底连续六个月的《基本养老保险单位参保人员缴费证明》,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项目经理。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外省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省相关要求办理入吉建筑业信息登记后参加投标。 3.5 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8年-2020年)财务状况良好,具有****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2020年12月31日以后成立的企业,提供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3.6 (1****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投标。****商行****机关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cn/index.html)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参与投标。(2)在近三年(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内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及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没有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截图结果为准)。 3.7 投标人近三年(2018年1月1日至至今)具有与本项目相类似的项目业绩。 3.8 执行关于印发《**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的通知(吉建管〔2018〕28号)文件要求,对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政府投资项目投标;**省外企业在注册地所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政府投资项目投标。 3.9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0 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11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管理团队人员(非本单位造价人员除外),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提供本单位至2021年9月底连续六个月的《基本养老保险单位参保人员缴费证明》(《基本养老保险单位参保人员缴费证明》上的二维码要能够扫描识别验证真伪,如该投标人所在地区确实没有二维码的证明,须提供官网查询网址,登录查询所需的用户名和密码等信息,以便进行核查。如不提供或提供后无法查询的,视为投标无效,并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3.12项目管理团队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资料员1人、材料员1人、造价员1人、劳资员1人(本单位在职人员),以上人员需具有相对应的岗位证书或职称证书或注册证书;施工现场人员与投标文件所列人员完全一致。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全部人员(包括授权委托人,非本单位造价人员除外)须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 3.13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和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应当在规定时****公司电话通知后30分钟内)、地点参加开标活动,接受现场身份核验。综合评定打分排名前三名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和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应当按照开标现场通知的时间,地点参加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活动,接受现场身份核验,自动放弃投标的投标人招标人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和项目负责人须现场出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如有)还须现场出示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文件中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与获取招标文件时登记、参加开标活动、抽取中标候选人活动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相一致。违反上述规定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3.14 本次项目采取兼投不兼**则,投标人可对1-9标段分别投标,但所投各标段的项目管理团队人员不可重复,违反上述规定的视为放弃投标。 注:按照《关于疫情期间加强公共**交易管理工作的通知》(长公管委办〔2021〕21号)要求,疫情管控中高风险地区企业、单位或个人参与**市公共**交易,可委托**市其他企业、单位或人员,携带由法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参与投标活动。****公司的企业、单位,分公司可通过授权委托书参与投标活动。近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有发热等症状及与确诊、密切接触人员有接触的,不得参与项目的现场开评标活动。进入交易场所人员应当携带居民身份证,做好佩戴口罩等个人防护措施,预留足够时间提前到达,配合交易场所工作人员做好扫码测温、实名登记等防控工作。开标现场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须递交《投标人疫情管控承诺书》,格式自拟。 4、获取招标文件 4.1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当注册成为**市公共**交易网(网址http://www.****.cn/,下同)的有效投标人。凡已注册的投标人,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自2021年9月24日8时30分至2021年9月29日16时00分登录**市公共**交易网—**市凯利公共**交易平台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参加本项目投标,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注册及下载招标文件方法请访问**市公共**交易网查询相关信息。 4.2有意向获取招标文件的新用户需要先完成入库:(1)注册并办理CA;(2)登录**市公共**交易网—交易主体服务平台完善基本信息提交审核;(3)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市公共**交易网—**市凯利公共**交易平台,在【工程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4)数字证书办理地址:****关区华新街700****中心一楼117室,技术服务CA办理咨询电话:136****5937,网络技术支持咨询联系人及电话:肖笛177****6355。 4.3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1年10月21日10时00分,递交地点为**市二****中心10楼开标二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投标人的信息核查 6.1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做出相应处罚,并将其计入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列入黑名单。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的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市公共**交易网上发布。 8、评标办法 依据长城乡联字[2020]11号文件(关于印发《**市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规定,采用综合评定与随机抽取相结合方式定标。通过第一阶段评审得分前三名的合格投标人,进入第二阶段随机抽取产生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中标候选人。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联系人:李云鹏 电 话:0431-****7783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开发区****酒店级行政办公楼1505室 联系人:吴德生 联系电话:0431-****4358 10.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2638 邮箱:****@126.com 地址:**市**街287号建设大厦428****管理处 邮编:130051 **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9829 邮箱:****@163.com 地址:****关区华新街700号 邮编:130400 ****管理部门:中韩****示范区****办公室 电 话:0431-****8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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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日期:2021年09月29日 16时00分 | |||||||||||||||||||||||||
电子保函提示: 投标单位登录**市公共**招投标平台,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点击“申请”按钮,进入电子保函申请页面申请电子保函,电子保函接收类型以招标文件为准,开标后以系统查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保证金提示: 投标单位选择以现金方式交纳保证金的,在开标前按照招标文****银行及子账号通过电汇方式足额缴纳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后,用户可登录系统查询缴纳状态,交纳状态展示“已交纳”即代表保证金交纳成功。(注意:****银行基本账户转出) | |||||||||||||||||||||||||
温馨提示: 1、有意向参加投标的用户操作如下: (2)登录**市公共**交易网—用户登录入口(交易主体服务平台)完善基本信息并提交审核; (3)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市公共**交易网—用户登录入口(交易主体交易平台),在【建设工程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2、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后,建议提前3个工作日缴纳保证金,缴纳成功后用户可登录系统查询缴纳状态;以保函方式缴纳的请注意,****交易中心已不再接收纸质保函,开标前,投标单位需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提前申请电子保函!开标后以系统收到的电子保函为准!电子保函允许接收的类型以招标文件为准。) 3、数字证书办理地址:****关区华新街700****中心一楼119室。 (1)CA办理及CA相关问题咨询电话:0431-****9428、136****5937(徐经理) (2)基础信息库审核咨询电话:0431-****9623(受理部) (3)新点电子标软件技术咨询电话:****980000(客服)、177****6355(肖迪) 4、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系统操作手册请至“**市公共**交易网”→“服务指南”→“资料下载”→“建设工程”(点击打开)下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