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未成年犯管教所零星装修工程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零星装修工程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更新时间:2021-09-23
项目概况
****零星装修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阳光招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com/)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 10月13日 14点30分(**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零星装修工程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83.7347万元
5.最高限价:83.7347万元,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该项目预算,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
6.采购需求:零星装修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工期:40天
质保期:2年
缺陷责任期:1年
合同履行期限:自收到采购人进场通知之日起40个日历天内完工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响应。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未被列入 信用中国 网站(www.****.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递交响应文件当日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对供应商的特定资格条件要求:
4.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且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2供应商拟派的项目****公司)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4.3拟派的项目经理须提供建造师执业资格证、注册证、职称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身份证、毕业证、劳动合同。近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4.4拟投入本工程的技术负责人及质检员(质量员)、安全员、施工员须提供相应证书,岗位证书、身份证、劳动合同,及近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4.5拟派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无在建工程的违约经济处罚的承诺书及无不良行为承诺(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4.6供应商须对递交的所有材料真实性承诺(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4.7供应商须提供无质量安全事故,无拖欠民工工资行为的承诺(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4.8供应商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n)查询无行贿记录****公司名称、法人及项目负责人);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政府采购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即小微企业****政府采购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本项目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 建筑业 (供应商需提供相应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在阳光招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 电子交易平台 )(网址:http://www.****.com/)登录 企业控制台 入口免费注册(具体操作详见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指南---交易主体注册指南、投标人线上支付购买招标文件操作指南);
2.在电子交易平台完成注册后,请于2021年9月23日至2021年9月29日17:00时止(**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通过互联网登录电子交易平台 投标人 入口,在 政府采购 版块付费下载采购文件,500元/份(包),售后不退。联合体响应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采购文件。未按规定获取采购文件的,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3.本项目非全流程电子标,供应商无需办理CA数字证书;
4.使用电子交易平台时遇到的各类操作问题,如:注册及文件下载等技术问题咨询电话010-****2341(工作日:08:30-19:30;节假日:09:30-18:00);
5.注册进度查询、密码修改及发票问题咨询电话:027-****2708;
6.对本项目的具体业务问题,请向采购代理机构项目经理进行咨询(项目经理联系方式详见本公告第七条)。
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和地点:
1.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2021年10月13日14时30分(**时间);
2.供应商应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到开标现场递交密封的响应文件。接收响应文件地址:****(**区中北路109号中铁1818中心10楼)3号会议室。
3.凡是购买了采购文件但决定不参加的供应商,请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_3_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若该项目因参与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而进行重新采购的,未予书面通知的供应商将可能被限制重新参加该项目的采购。
说明:采购文件要求供应商现场递交响应文件或样品的,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目前因新冠疫情导致的交通不便及进入办公场所必需的验码、测温、登记等因素导致的时间延误,合理安排行程以保证按时抵达开启场所并递交响应文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信息发布媒体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n/)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
****官网(http://www.****.com/)
2.质疑。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时请提交书面质疑函一份(法定代表人签名、加盖单位公章),并附相关证据材料。
3.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执行: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市**区袁家台特1号
联系方式:027-****18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中北路109号中铁1818中心10楼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汪佳丽、郭栋、王刚
电 话:027-****2618
电子邮箱:****@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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