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间:2021-09-26
****受****委托,对****2021年森防视频监控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比选。中选候选人结果如下:
一、项目编号: ****
二、项目名称:****2021年森防视频监控设备采购项目
三、唱价时间:2021年9月26日10:00分(**时间)
四、唱价地点:**省**市**区**路与卧虎山路交汇处应用科学城A座17楼1706会议室
五、中选候选人:
评审情况:****委员会共5人组成,于2021年9月26日完成评审工作。经评审:
****,综合得分排名第一,****一中选候选人;
******公司,综合得分排名第二,推荐为第二中选候选人;
第一中选候选人:****(信用代码:913********098342W);不含税总价合计:****500元;增值税率13%、6%。
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年。
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符合比选文件要求。
项目负责人姓名:本项目不涉及。
资格能力:****资格能力响应比选文件要求。
第二中选候选人:******公司(信用代码:****0213MA3QB3CJ6H);不含税总价合计:****382元;增值税率13%、6%。
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年。
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符合比选文件要求。
项目负责人姓名:本项目不涉及。
资格能力:******公司资格能力响应比选文件要求。
六、发布媒体: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铁塔在线商务平台、比德电子采购平台发布。
七、 公示期:公示之日为2021年9月27日-2021年9月29日。应答参选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选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实名向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八、提出异议的渠道及方式:
联系人:房女士
电话:158****1987
接收邮箱:****@139.com
异议提出的要求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参选人或与比选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如属于以下三种情况,采购人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本公告规定的任意一项要求的;
(2)异议未在规定时限内提出的;
(3)异议事项已进入异议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公司及联系方式:
****
电话:158****1987
联系人:房女士
****/****
2021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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