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一)境内注册一年以上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个体工商户应以营业执照登记的经营者名义参选)、自然人。 (二)如因股权变更、拆分等原因,原公司****公司****公司)并继续正常运营的,****公司的相应资质,包括注册时间、**时间、厅店数量、业务量、相应考核等。 (三)参选人经营渠道满足如下条件之一: (1)参选人与**移动开展紧密**,所经营的渠道在2019****公司星级评定达到三星及以上星级; (2)参选人所经营的渠道属性为个体经销商或本地、省内连锁渠道的,需有渠道与**移动**连续运营满6个月。 (3)由装维运营**单位员工参与招商的,需从事**移动装维运营工作不少于6个月。 非装维人员参选人应拥有**省内累计经营面积不得低于30平米的独立自有终端零售门店(参选人承包进驻**移动自建或租赁的门店也计在内),参选人需提供营业执照、与****公司签订的在有效期内的业务**协议。装维人员参选人本条款不限制。 (四)不得出现如下情形 (1)养卡套利或垃圾短信放号量10个及以上,被省公司通报3次及以上; (2)因被市级及以上新闻媒体曝光负面舆情、经营违规被工商等部门依法处罚、违反实名制要求或十条禁令等被上级单位通报; (3)参选人在招商应答过程中围标被举报且查实。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