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的委托,对**县塘村镇等6个乡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实施公开招标,现对招标文件内容补充及更正如下:
1、招标文件P38 “1.评标方法”中“综合评分相等时,****委员会自行确定”更正为“当综合评分得分相同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技术标得分高的优先;投标报价和技术标得分也相同时,则通过抽签确定”。
2、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供的技术标,****委员会集体评议后对其酌情扣分,但技术标未按“暗标制作要求”编制或出现投标人名称或者出现任何可能导致判断出投标人名称内容的技术标计零分。
3、“类似项目有效期以近三年(2018年9月1日-2021年8月31日,有效期时间以完工或竣工证明材料的时间为准),单项合同金额达到400万元及以上(以中标通知书金额为准)的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工程、农业部门基本粮田建设工程、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国土整理工程、烟水配套工程的施工业绩,业绩证明资料应同时提供中标候选人公示【投标人自行在网站上打印并加盖公章】、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完工或竣工证明材料(甲方加盖公章)”,修改为“类似项目有效期以近三年(2018年9月1日-2021年8月31日,且中标通知书、完工或竣工证明材料的时间均应同时在2018年9月1日-2021年8月31日的时间内),单项合同金额达到400万元及以上(以中标通知书金额为准)的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工程、农业部门基本粮田建设工程、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国土整理工程、烟水配套工程的施工业绩,业绩证明资料应同时提供中标候选人公示【投标人自行在网站上打印并加盖公章】、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完工或竣工证明材料(甲方加盖公章)”
本公告的内容是对招标文件的进一步说明、解释或修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文件与本公示有出入的地方,应以本公示为准。
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农业农村局,电话:0735-****423。
招 标 人:****
地 址:**县人民北路19号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33****8899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东二环一段1139****中心二楼)
项目负责人:李陈坤
项目组成员:陈少林、阳小兰
电 话:138****6864(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