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开始时间:2021年09月29日09时00分00秒
公示结束时间:2021年10月01日17时00分00秒
本(略)公/专网指挥箱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编号:ZHZB-2021(HW)03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001 (略)公/专网指挥箱采购项目的中标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001(略)公/专网指挥箱采购项目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1 | **沃能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10.6万元(人民币) | 终验合格后36个月 | 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内 |
2 | **博(略) | 11.68万元(人民币) | 3年 | 合同签订后20天 |
3 | **叁洽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11.389万元(人民币) | 3年 | 25个日历日 |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1 | **沃(略) | 张亚军 | / |
2 | **博浩电力设备有限公司 | 杨婉 | / |
3 | **叁洽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叶宇函 | / |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1 | **沃能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完全响应 |
2 | **博浩电力设备有限公司 | 完全响应 |
3 | **叁洽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完全响应 |
1.提出异议的主体应当是参加招标的投标人;2.提出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3.书面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3.1提出单位的名(略).2具体的事项及事实依据;3.3相关证明材料;3.4送达的(略).5如委托代理人办理,应当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笔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鉴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力理,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笔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鉴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质疑函应提交原件(由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针对同一事项重复(略)
公示期∶(略)公示期内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未收到书面异议,招标人定标后发放中标通知书,中标人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限领取中标通知书后与招标人完成合同的签订。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略)纪检部门。
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电子邮件:(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市未央区北二环大明宫立交桥百寰国际2704室
联系人:(略)
电话:(略)
电子邮件:(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