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1-10-01
(略)关于**县秀美乡村基础设施扶贫建设项目——“警眼”工程(项目编号:(略))电子化(略)公告
项目概况
**县秀美乡村基础设施扶贫建设项目——“警眼”工程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略)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1年10月29日 13点30分 (**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县秀美乡村基础设施扶贫建设项目——“警眼”工程
采购方式:(略)
预算金额:(略)
最高限价:无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 | 采购条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人民币) |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莲购(略) | **县秀美乡村基础设施扶贫建设项目——“警眼”工程 | 1 | 项 | 2599400(略) | 详见(略) |
合同履行期限:(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其授权委托人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略)gov.cn/shixi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5)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投标,不得转包。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0月08日 00:00 至 2021年10月15日 23:30(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地点:(略)
方式:(略)
售价:(略)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略)13点30分 (**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县公共**交易中心(**县文体中心一楼)
五、(略):
自本公告发布(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户名、开户行及账号详见招标文件须知前附表。2、采购代理服务费: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向中标人收取,收费标准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投标人对本次招标活动事项提出质疑的,均应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的正常工作时间以书面的形式与(略)联系。投标人提交的质疑函必须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且提交质疑函同时还须提供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电子投标系统报名回执单;非法定代表人提交质疑函的,还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未按上述要求提交质疑函材料或逾期提交质疑函的,质疑将不予受理。为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请出席本项目的供应商代表积极配合采购代理机构开标现场的管理工作。开标现场各供应商只派1名人员(委托代理人)到场,进入公共**交易中心严格落实信息登记、戴口罩、测体温、查验健康码(行程码)、新冠疫苗接种记录。对近14日内有中、高风险地区(参照**疾控最新通报数据为准)通旅居史(含出差、旅游、探亲等的)禁止进入交易现场。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共*(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市高新开发区火炬大街31号伟业大厦6楼
联系方式:(略)
3.项目(略)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