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市
本兜底****物资处置——公开竞价销售第三方平台招标(招标项目编号:****),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招标人为****、财务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规模:一批 。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第1包
001 第1包:
(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和条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参加此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6) 投标人应已取得《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并已向所在地省级药监监管部门备案,取得医疗器械网络交易服务第三方平台备案凭证,并在网站主页面显著位置标注备案凭证编号;
(7)投标人必须购买招标文件,否则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获取时间:2021年10月08日09时00分00秒---2021年10月22日17时00分00秒
获取方法:网上下载电子文件,详见“其他公告内容”
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10月29日09时30分00秒
递交方法:现场递交纸质文件
开标时间:2021年10月29日09时30分00秒
开标地点及方式:****第十一会议室,现场开标
本招标项目为兜底****物资处置——公开竞价销售第三方平台招标项目(招标编号:****)。招标人为****、财务司,招标代理机构为****。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 项目概况
通过招标方式选择一家第三方平台,为兜底****物资处置提供线上公开竞价销售及配套相关服务。
1.2 招标内容
(1)招标内容:提供兜底****物资处置的线上公开竞价销售及配套相关服务,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2)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自合同签订后至全部物资竞价销售完成。
1.3中标人数量:1个。
1.4最高限价:交易服务费由第三方平台向买受人收取,本次招标不设定最高限价。
1.5 投标人必须对同一项目内所有采购需求进行投标,不可有选择地投标。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和条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2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3 参加此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6 投标人应已取得《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并已向所在地省级药监监管部门备案,取得医疗器械网络交易服务第三方平台备案凭证,并在网站主页面显著位置标注备案凭证编号;
2.7 投标人必须购买招标文件,否则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3. 招标文件的获取
3.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1年10月8日9:00至2021年10月22日17:00(**时间,节假日除外)。
3.2 招标文件获取地点
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www.****.cn)。
3.3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本项目采用线上发售招标文件方式,有意购买标书的潜在投标人,请务必于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按以下步骤操作完成招标文件购买:
(1)首次注册供应商:登录“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www.****.cn)”(以下简称“平台”),点击“供应商入口”进行免费注册。
(2)已在平台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登录后点击“寻找商机”,进行项目名称查询,找到项目点击“我要参与”,投标人选中需要投标的包“加入购物车”。
(3)在“我参与的项目”选择相应项目后的“购买招标文件”按钮,选择相应标包“去结算”并下单,支付完成后,投标人可以进行招标文件下载。本项目仅支持【网上支付】方式(除标书款外,还需支付平台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为每标包200元。平台交易服务费由中招****公司出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标书款、平台交易服务费一经收取不予退还)
(4)如有操作疑问或CA办理咨询请按以下方式与中招联合平台技术支持联系:客服电话:010-****7110、010-****8037(客服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时00分-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17时00分)
3.4 招标文件售价
500元人民币。
4. 投标文件的递交
4.1 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10月29日9时30分(**时间),逾期送达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4.2 开标时间:2021年10月29日9时30分(**时间)。
4.3 接收投标文件和开标地点:****第十一会议****学院南路62号中关村资本大厦六层)。
4.4 出现以下情形时,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5. 发布招标公告和结果公示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和结果公示均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om/)、****官网(www.****.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6.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及邮编:****学院南路62号中关村资本大厦六层,100081
联 系 人:秦璐璐、师杉
电 话:010-****8239、****8152
传 真:010-****8149
电子邮件:****@cntcitc.cn
****
2021年10月8日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招标人:****、财务司
地址:中国**西**街13号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学院南路62号中关村资本大厦
联系人:秦璐璐、师杉
电话:010-****8239、****8152
电子邮件:****@cntcitc.cn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