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08日 14:26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功能系统采购项目 | ||
品目 | 服务/信息技术服务/软件开发服务/支撑软件开发服务 | ||
采购单位 | **** | ||
行政区域 | **省 | 公告时间 | 2021年10月08日 14:26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1年10月08日至2021年10月11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7:3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预算金额 | ¥17.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叶小姐 | ||
项目联系电话 | 0762-****899 | ||
采购单位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市**县**镇下叶村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陈先生0762-****690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县**镇**路1号**家园3号商铺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叶小姐 | ||
附件: | |||
附件1 | 询价邀请函.pdf |
项目概况
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功能系统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县**镇**路1号**家园3号商铺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0月18日 10点00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功能系统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17.****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7.****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项目内容 | 数量 | 单位 | 服务期 | 维保期 |
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功能系统采购项目 | 1 | 项 | 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 | 1年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年度财务状况报表。若投标人新注册的,则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表);(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或相关证明材料);(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0年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5****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在中华人民**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取得合法营业执照;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项目投标(提供声明函);4.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声明函);5、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截图。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政府采购活动(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7、已成功购买本询价文件的供应商(提供报名回执)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10月08日 至 2021年10月11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县**镇**路1号**家园3号商铺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10月18日 10点00分(**时间)
地点:**县**镇**路1号**家园3号商铺
五、开启
时间:2021年10月18日 10点00分(**时间)
地点:**县**镇**路1号**家园3号商铺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市**县**镇下叶村
联系方式:陈先生0762-****69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县**镇**路1号**家园3号商铺
联系方式:叶小姐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叶小姐
电 话: 0762-****8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