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 | | |
本招标项目 **县2021年度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选择社会投资人(二次) (项目名称),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 ,招标代理机构为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
2.1 招标内容:**县2021年度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选择社会投资人。 2.2 招标范围:在全县建设421台充电桩、投放400辆新能源车。项目详细内容(项目详细划分内容详见《第五章 技术标准及要求》,项目实施后以实际工程量为准)。 2.3 总投资:4000万元 招标规模:****0000元 2.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5 项目实施地点:**县境内(招标人指定地点) 2.6 计划开工/服务开始时间:2021-10-01 计划竣工/服务结束时间:2021-12-31 2.7 标段1(2)接受联合体投标 2.8 其他:2.8.1 项目投融资需求:根据“****改革局《**县2021年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方案》中(三****公司**模式”责任划分,各自承担项目建设全过程资金的投融资; 2.8.2项目**方式: (1) 根据“****改革局《**县2021年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方案》中(三****公司**模式”进行**。主要内容如下:由意向**企业投资变压器、高压线路、低压电缆、低压分支箱、充电桩本体(含办理项目备案,向电力部门进行用电报装)。投资充电场站土建部分及场站各项附属设施(含办理充电场站用地、土建和附属设施建设有关手续)。充电场站充电桩通过公共互联网直连意向**企业平台(可按地方管理要求报送信息到有关监管平台),电气设备由意向**企业负责运营、运维,并承担相应费用。充电场站的土建设施和场站附属设施运营、****公司负责。意向**企业收取的充电费用按比例由意向**企业、****公司进行分配。 (2)根据**方式中责任划分,各自承担资金投资及建设,充电桩的品牌必须为招标人认可。 (3)中标运营商承担充电设施的充电和维护服务。 (4)**期限:鉴于项目投资大、回收期长,特别是难以界定收益,具有一定的投资风险等特点,**期限暂定20年。 2.8.2项目建设周期: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421台充电桩的建设(具体实施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8.3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省、市、县相关投资建设质量的法律法规及规定要求。 2.8.4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只设一个标段。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 |
3.1 第一中标候选人的行贿犯罪档案信息查询,招标人等可以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相关信息。 3.2 本项目对失信被执行人,按照《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执行。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委员会。 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处理方法和评标标准:执行《**市严重失信主体公共**交易领域惩戒实施细则》(昆政规【2019】2号)、《****管理局 关于规范联合惩戒对象的通知》及《关于规范失信行为的行政处罚信息在公共**交易领域失信联合惩戒运用的通知》(昆政务通【2020】9号)。 3.3 根据《****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6】68号)的规定,在工程项目招投标过程中,若中标人有拖欠工资重大违法行为,取消其中标资格。招标人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前,应当以查询函的方式统一向当地人社部门函请出具中标人“工资支付信用记录”等相关记录信息。 3.4 对严重失信主体按照《**市严重失信主体公共**交易领域惩戒实施细则》(昆政规【2019】2号)执行。 3.5 其他:3.4.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真实、有效; 3.4.2投融资能力要求:具备与本项目资本金相匹配的自有资金和本项目相匹配的投融资能力。按照本项目总投资约4000万元计算,企业需提供经专业审计机构审计为准的2020年或2021年度净资产额2500万元以上的财务报表,并保证建设期间本项目建设所需建设资金约4000万元如期足额融资到位; 3.4.3投标人信誉要求: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没有处于被禁止市场准入等情形; 3.4.4投标人财务状况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17年-2019年或2018年-2020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或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如成立时间不足3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或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 3.4.5投标廉政承诺书要求:投标申请人应出具投标廉政承诺书; 3.4.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提出申请,但联合体组成不能超过2家(采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方必须同时满足资格要求3.1条至3.4条的所有条件)。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1-10-08 16:27 至 2021-10-15 23:59 (**时间,下同),登录**市公共**交易平台公共服务系统(网址:http://www.****.com),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在网上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的企业需要按照**市公共**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并在**市公共**交易平台公共服务系统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4.2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 |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10-29 09:30。 5.2 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网址为http://www.****.com,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5.3 其他(开标规定等):本项目采用“智能开标”的方式,启用网上远程开标(即远程在线开标)。按《****管理局关于全面启用智能开标的补充通知》(昆政务笺〔2021〕2号)的规定,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到达开标会现场提交文件、解密文件(即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须按《****交易中心关于启用远程网上开标的通知》《****交易中心关于优化远程网上开标流程的通知》和《****交易中心关于启用智能开标系统的通知》《****管理局关于全面启用智能开标的补充通知》(昆政务笺〔2021〕2号)及上述通知中所附的附件要求进行网上远程解密;针对网上开标的项目,投标人登录**市公共**交易平台(http://www.****.com),投标人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标时间前登录“网上开标室”,根据网上签到、网上远程解密、开标的要求,须在规定时间完成在线签到、解密、开标一览表确认等相关操作。若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完成以上相关操作,则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不再进入评标阶段。开标过程中如有问题,可在线发起异议,由招标代理机构给予相应的回复。 。 |
6.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省公共**交易信息网(http://ggzy.****.cn/)、**市公共**交易平台公共服务系统(http://www.****.com)上发布。 |
7.联系方式: | | | |
招标人名称:**** | 招标代理名称:**** | 招标人地址:**省**市**县黎阳路140 | 招标代理地址:****广场B区4栋501室 | 招标联系人:李老师 | 招标代理联系人:陈工 | 招标人联系电话:0871-****1796 135****2690 | 招标代理联系电话:0871-****5558 136****1805 | 监督部门名称及联系方式:****管理局:0871-****553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