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配套设备及材料采购项目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配套设备及材料采购项目已由 / 以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工程规模及内容:****处理厂处理规模为0.5万立方米/天,主要内容****处理厂基础上,对现状进行详细分析,并针对现状情况提出适宜的提标改造方案,****处理厂原有机械粗格栅、回转式细格栅、转盘过滤器、罗茨鼓风机等电气、自控、仪表设备进行更换和改造,**高效曝****泵站一座(27.9*10.5*7.55)、集水井一座(2.2*1.7*5)、臭氧催化氧化池一座(20.1*8.4*6.5)、臭氧发生器间(12.3*12*4.9)、液氧站(11*8)、危废间等,新增除臭系统。排放标准由原来的《****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提标改造到《大**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2795-2018)(重点控制区)。 2.2项目地点:****处理厂; 2.3招标内容:****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电气、自控设备的供货、运输、装卸、验收、质保以及其他技术服务; 2.4交货期限:签订合同后25天内交货。 2.5合同估算价: 1183.4 万元(大写:壹仟壹佰捌拾叁万肆仟元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10-11至2021-10-15,每日上午0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时间,下同), **市**路288号金昭大厦B座813室 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资料。 4.2招标文件售价 1000 元,售后不退。 4.3其他说明: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②、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③、税务登记证副本;④、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所需证件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两套在****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11-01 09:30 ,地点为 **市**路288号金昭大厦B座813室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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