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新县工业园区A01-01-04地块(部分
地块编号 | DDQ(略) | 出让方式 | 挂牌 |
地块名称 | 永新县工业园区A01-01-04地块(部分) | 报价方式 | 按单价 |
是否标准地 | 是 | ||
地块位置 | 永新县埠前镇汶水村 | 审核方式 | 资格后审 |
地块面积 | 5.424亩 | 竞买保证金 | 31万元 |
土地用途 | 工业用地(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 | 起始价 | 5.87(略) |
出让年限 | 50 | 加价幅度 | 0.1万元/亩 |
容积率(FAR) | 1.2≤FAR≤1.6 | 保证金截止时间 | 2021-10-11 16:(略) |
建筑密度(D) | D≥40% | 挂牌起始时间 | 2021-09-24 08:(略) |
绿地率(GAR) | GAR≤20% | 挂牌截止时间 | 2021-10-13 11:(略) |
行业类型 | 皮革、毛皮、羽(略) | ||
投资强度(≥) | 160万元/亩 | 亩均税收(≥) | 10万元/亩 |
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 | 0.06(略) | 单位工业增加值排放(≤) | 0.(略)23吨/万元 |
R D经费支出(略)(≥) | 1% | ||
依法依规需要说明宗地的其他情况 | 1、该宗地用于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项目建设,按工业用地“标准地”方式出让,相关控制性指标严格按《永新县工业“标准地”实施方案》规定执行,具体要求如下:(1)产业标准:该宗(略)(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固定资产投资强度≥160万元/亩,容积率≥1.2,亩均(略),R&D经费支出与主营业务收入之比≥1%。(2)环境标准: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0.06吨标煤/万元,单位工业增加值排放需按经评审、批复的企业环评报告有关要求执行。(3)规划标准:建筑密度≥40%,1.2≤容积率≤1.6,绿地率≤20%。企业内部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比例≤7%。建筑结构:宜为钢筋混凝土结构,不宜采用钢结构,严禁采用铁皮屋面及铁皮围护结构,建筑风貌及色彩应与周边建筑环境相协调。 2、该宗地开发程度以土地现状为准,规划设计条件要求按《永新县工业园区A01-01-04地块(部分)规划(略)(永自然资规字[2021] 16号)要求执行。开发建设手续等事项按有关规定办理; 3、地块成交后,存在地质灾害、压覆矿产资源的,竞得人须自行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做好地质地灾评估报告、压矿评估报告,并按照报告要求进行建设; 4、竞得人竞得“标准地"后,须先(略)诺书》,竞得人支付(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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