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碧桂园凤栖台居配供电工程-电气设施设备采购工程(项目名称)已由 新沂市经济发展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新经备[2019]307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略) ,建设资金来源自筹、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碧桂园凤栖台居配供电工程-电气设施设备采购工程 的货物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
2.1.1建设地点:(略)
2.1.2合同估算价:(略)
2.1.3供货期要求: 3 日历天,接到招标人就供货所发通知后的3日内交货并运送至招标人指定地点。
2.1.4招标内容:碧桂园凤栖台居配供电工程-电气设施设备采购
2.1.5质量标准:国家“合格”标准,确保供电公司验收通过。
2.1.6质保期要求:不低于两年(从货物通过验收并投运之日开始计算质保期)。
2.2招标范围:高压开关柜、10KV变压器、低压开关柜、密集绝缘母线槽始端箱、400V低压电缆分接箱、电能计量箱、供应(含备品(略))、运输、下力及其人身、设备等安全责任与保险、售后等相关伴随服务,具体产品名称、数量、规格、型号等详见货物清单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略),经营范围覆盖本次投标产品,须具备相应货物的制造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
3.2投标人应为生产企业或代理商(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家或制造商的授权委托书)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经营范围覆盖投标产品,须具备相应货物的制造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
3.3投标人需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提供本次招标货物和服务的企业,不接受非独立法人机构的投标。
3.4招标人不接受贴牌代工的投标以及其他任何分包行为的投标。
3.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5.1为招(略)(单位);
3.5.2为本招(略),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5.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3.5.4与招标人(略)
3.5.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3.5.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3.5.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略)
3.5.8投标人自 2018年09月01日(含)以来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略) 5 年的;。
3.6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苏信用办〔2018〕23 号。
3.9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造成项目招标失败的,不得参加该项目重新招标的投标。
3.10投标人应取得经江苏省信用服务机构管理系统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企业信用报告(a.经江苏省信用服务机构管理系统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请查阅“信用江苏”[网址:http://(略)gov.cn//]“应用﹒服务﹒治理”专栏江苏省信用服务机构管理系统,咨询电话(略);b.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信用报告的时限为5个工作日,信用报告有效期为1年,有效期内可重复使用;
投标(略)章”(备案地点:新沂市市府路37号经济发展局信用办)。经备案的企业信用报告原件扫描件上传于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模块,未经备案或未上传到指定模块的视为此项缺失,不能(略)
4、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4.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或银行保函(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行开出)。
4.2投标申请人采用银行电汇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必须确保(略),方可参与本工程投标。
4.3投标申请人采用银行保函缴纳投标保证金时,投标有效期应在银行保函的有效期内。投标申请人在办理投标保函时,应向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开户行发起保函查询通知,查询通知中应注明保函编号、保函金额、受益人及申请人。
4.4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贰拾万元整人民币 。
账户名称:(略)
开户银行:(略)
银行账号:(略)
4.5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申请人法人单位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
4.6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4.7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
4.8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书面合同签订后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投标保证金利息计息日: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次日起,至中标人公告之日止。
4.9投标人将银行保函扫描件放入投标文件,开标时递交银行保函原件质押在(略)财务室,开具保函收据。如投标人未中标,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代理机构通知其凭保函收据自行取回;如投标人中标,书面合同签订后,代理机构通知其凭保函收据自行取回。
5、(略)
5.1本公告发布时间为(略)。
5.2本工程招标文件通过网上发售,请投(略)2021年11月5日10时00分前内登陆徐州市电子化招投标系统(http://218.3.177.168/xzhynew)下载。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20(略)。
5.3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略)
5.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截止时间
6.1投标截止时间为:(略)
6.2本次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需登录徐州市公共资源建设工程交易平台(http://218.3.177.168/xzhynew/)的投标人(略),投标人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并签到,未在系统约定时间内解密的投标人视为放弃投标。
6.3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徐州市公共资(略))。逾期上传或未上传到徐州电子化招投标系统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详见招标文件评标办法。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略)com.cn/jszb/)、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略)com.cn)上发布。
10、其他
10.1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拒绝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10.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3特别提醒,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在开标过程如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技术支持客服电话,电话为:(略)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略)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