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市南环路5号桃园大厦8楼、**县**镇双拥路家家乐园住宅小区5幢2单元7层01号房分别转让项目 | 项目编号 | BBWCQJY21-449(2) |
挂牌(略) | 2021(略) | 挂牌截止日期 | (略)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不变(略),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挂牌(网络竞价时间同时顺延),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标的 | 房地产 | |||||||||
标的简介 | 一、标的清单 | |||||||||
序号 | 标的名称 | 用途 | 建筑面积 (㎡) | 转让底价 (元) | 交易保证金 (元) | 竞价阶梯 (元/次) | 备注 | |||
1 | **市南环路5号桃园大厦8楼 | 土地:(略) | 住宅:(略) | (略).00 | (略).00 | (略) | 标的物为办公用房,当前为空置,无租约等其他用益物权设立情况,无拖欠税费及查封等形式限制权利情况。 | |||
2 | **县**镇双拥路家家乐园住宅小区5幢2单元7层01号房 | 住宅 | 住宅:(略) | (略).00 | (略) | (略) | 标的物为住宅,当前为空置,无其他用益物权设立情况,无拖欠税费等形式限制权利情况。 | |||
二、标的简介 (一)**市南环路5号**大厦8楼 标的为位于**市**区南环路5号桃园大厦八楼的办公用房,房屋建筑面积为607.76平方米,规划用途为办公,现状为空置。土地地类(用途)为住宅,使用权类型为出让,土地共用面积为2979.00平方米,分摊(略).51平方米。 评估报告反映:标的所在建筑物总楼层15层,标的在第8层,所在建筑物于1996年建,外观及结构完好,工程(略),维护保养情况一般,房屋使用状况一般,综合成新率为72%。该单元设有电梯及步梯上下楼,水电、照明设施较齐全。 (二)**县**镇双拥路家家乐园住宅小区5幢2单元7层01号房 标的为位于**县**镇双拥路家家乐园住宅小区(略),规划用途为住宅。土地地类(用途)为商业、住宅,使用权类型为出让,土地分摊面积为15.89平方米。 评估(略):标的所在建筑物总楼层8层,标的所在(略),外观及结构完好,工程质量较好,维护保养情况较好,房屋使用状况较好,综合(略)。该单元设有步梯上下楼,水电、照明设施较齐全。 (三)其他说明事项 以上两个标的物均为抵债资产,成交后均(略),其中第一次过户由原权利人过户到转让方,第二次过户为转让方过户到受让方。 备注:具体标的状况以实际为准,意向受让方可到交易所或向转让(略) | ||||||||||
评估情况 | 评估价(元) | 1.**市南环路5号**大厦8楼:(略) 2.**县**镇双拥路家家乐园住宅小区(5幢2单元7层01号房):(略) | ||||||||
评估基准日 | 1.**市南环路5号**大厦8楼:(略) 2.**县**镇双拥路家家乐园住宅小区(5幢2单元7层01号房):(略) | |||||||||
评估机构 | 1.**市南环路5号**大厦8楼:(略) 2.**县**镇双拥路家家乐园住宅小区(5幢2单元7层01号房):(略) | |||||||||
转让底价(元) | 详见标的清单 | |||||||||
转让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略)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略) 注册地: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片区金海路20(略) 法定代表人: (略) 经济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
转让方承诺 | 我方向北部湾产权交易所(以下统称“交易所”)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由交易所公开发布转让信息并组织交易。我方依照公开、(略):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或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并非通过流押或流质取得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2.我方转让(略),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3.我方所提交的有关转让标的相关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交易所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略),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
转让方决策文件 | 《**金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2021年第六次现场会议决议》(金投董决〔2021〕11号)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金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 |
特别 | 1.风险提示。意向受让方参与交(略)料,对标的进行实地勘察,对标的(略),交易所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略)。 一旦参与交易(报名)则视为已充分了解并接(略)勘察标的(略),已认真考虑了关于标的市场、政策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被确定受让资格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或标的有瑕疵、房产披露面积与相关部门核定面积(略)。2.本公告关于标的的描述仅供参考,如有出入以标的现状为准。不因房产(略)。 3.房屋按份共有人和承租人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应按照在报名截止期满前在交易所交易系统办理报名手续、交纳交易保证金,并按照交易规则行权,否则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按份共有人的优先购买优先于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 4.转让标的为法院裁定的抵债资产,该标的转让事宜涉及两次过户,其中第一次过户由前手房屋所有权人过户到转让方,第二次过户为转让方过户到受让方。其中第一次过户所需缴纳的税费由转让方自行承担,第二次过户所需缴纳的税费由转让方和受让方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各自承担相应的部分。 5.意向受让方(略),交易的费用,充分了解办理过户需要的时长及包括税、费等在内的资金成本;同时联系转让方咨询此次转让涉及的税费及交易费用情况再参与报名竞价。 6.本转让项目仅为转让法院裁定的抵债资产,意向受让人一旦报价,即表明已完全(略),转让方、交易所不对标的物的瑕疵(包括已经披露的和未披露的)承担担保责任。 7.产权期限届满后,如须续期的,由受让方负责办理,续期费用由受(略)。 8.标的产权证件等相关资料可在交易所查阅。 |
交易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 意向受让方必须为中国境内合法(略) 2.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受让。 3.法律法规规定的(略)。 | |
标的交割 | 1. 受让方将成交价款足额缴入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之日起15个工作日,转让方配合受让方办理过户手续,交易双方按标的现状进行资产交割并签署交割单。交易所收到交易双方签章确认的交割单后5个工作日内将成交价款结转给转让方。 2.本次转让房产交付前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房屋的水、电、暖、气、物业费等)由转让方承担,维修基金、配套费及房产交付后产生的相关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3.第一次过户所需缴纳的税费由转让方自行承担,第二次过户所需缴纳的税费由转让方和受让方按照法律法规(略)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成交签约。竞价结束时的最高报价者即为受让方,受让方须在竞价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持纸质报名材料前往签约地点与交易所签署《成交确认书》,于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签约地点: (略) 2.交易价款。受让方在《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以货币方式足额支付至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注意:请按照系统自动推送短信的提示,将成交价款缴入成交价款专项账户,否则视为无效金额。) |
交易 | 竞价规则 | 竞买人请务必遵照受让申请书.doc 2.意向受让方授权委托书.doc(如需) 4.标的图片.zip |
联系 | 标的咨询 | 邓经理 (略) |
报名咨询 | 覃经理 (略) | |
咨询时间 | 工作日:**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 |
单位地址 | 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片区凯旋路15号**绿地中心5号楼 | |
其 他 | 监督电话:(略)(自治区国资委) (略)(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 |
特别声明 | 关于意向受让方/竞价成交人的违约情形以及违约责任等与竞买人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内容,以本公告及北部湾产权交易所有关规定为准。本公告及北部湾产权交易所官方网站披露的其他交易机构制定的交易规则,仅适用其技术性操作条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