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0-18 11:26:11]
皖江学院新校区一期项目北片区项目澄清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就“皖江学院新校区一期项目北片区(项目编号:****)”澄清说明如下:
1、原招标公告中投标人类似业绩要求:(1)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作为业绩证明材料,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如涉及到分项单独竣工验收,可以以累计至200000m2的竣工验收报告为准,所有的竣工验收日期均须在自开标之日上推五年之内,原件中标后备查;要求提供的上述材料须能体现业绩要求的全部内容信息,若无法体现上述内容的,则须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业绩证明。业绩证明材料不全或无法体现所需信息的业绩不予认可。所有投标单位的资格要求业绩将会公示,接受监督,如有弄虚作假行为,经查证属实,相关监管部门依法进行处理。
现修改为:注:(1)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中标结果查询网址及查询截图或建设行政主观部门网站公布的施工许可证办理查询截图作为业绩证明材料,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如涉及到分项单独竣工验收,可以以累计至200000m2的竣工验收报告为准,所有的竣工验收日期均须在自开标之日上推五年之内,原件中标后备查;要求提供的上述材料须能体现业绩要求的全部内容信息,若无法体现上述内容的,则须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业绩证明。业绩证明材料不全或无法体现所需信息的业绩不予认可。所有投标单位的资格要求业绩将会公示,接受监督,如有弄虚作假行为,经查证属实,相关监管部门依法进行处理。
2、因本项目图纸有变更,现重新上传新图纸,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查看并下载新图纸。
3、原招标文件中企业业绩:注:(1)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作为业绩证明材料,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原件中标后备查;要求提供的上述材料须能体现业绩要求的全部内容信息,若无法体现上述内容的,则须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业绩证明。业绩证明材料不全或无法体现所需信息的业绩不予认可。中标候选人的业绩将会公示,接受监督。
现修改为:(1)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中标结果查询网址及查询截图或建设行政主观部门网站公布的施工许可证办理查询截图作为业绩证明材料,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如涉及到分项单独竣工验收,可以以累计至200000m2的竣工验收报告为准,所有的竣工验收日期均须在自开标之日上推五年之内,原件中标后备查;要求提供的上述材料须能体现业绩要求的全部内容信息,若无法体现上述内容的,则须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业绩证明。业绩证明材料不全或无法体现所需信息的业绩不予认可。中标候选人的业绩将会公示,接受监督。
4、原招标文件中项目负责人业绩:注:(1)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作为业绩证明材料,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原件中标后备查;要求提供的上述材料须能体现业绩要求的全部内容信息,若无法体现上述内容的,则须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业绩证明。业绩证明材料不全或无法体现所需信息的业绩不予认可。中标候选人的项目负责人业绩将会公示,接受监督。
现修改为:注:(1)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中标结果查询网址及查询截图或建设行政主观部门网站公布的施工许可证办理查询截图作为业绩证明材料,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如涉及到分项单独竣工验收,可以以累计至100000m2的竣工验收报告为准,所有的竣工验收日期均须在自开标之日上推五年之内,原件中标后备查;要求提供的上述材料须能体现业绩要求的全部内容信息,若无法体现上述内容的,则须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业绩证明。业绩证明材料不全或无法体现所需信息的业绩不予认可;同时须提供项目负责人在本单位近半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中标候选人的项目负责人业绩将会公示,接受监督。
5、原开标时间“2021年10月22日上午09:15”现变更为2021年11月02日上午09:15。
6、招标文件其它内容不变。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2021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