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名称:S304山汴路K28+330~K44+901段路面修复养护工程交竣工验收检测服务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开发区金河路1号
中标(成交)金额:66666.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 S304山汴路K28+330~K44+901段路面修复养护工程交竣工验收检测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 S304山汴路K28+330~K44+901段路面修复养护工程交竣工验收检测服务 服务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至项目缺陷责任期结束止。注:本工程施工预计总工期约 120 日历天 服务标准:详见采购文件。 |
五、评审专家名单: 张从书(组长) 、高泽军、王法振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本项目代理服务收费金额: 5000.00元,由招标人支付。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2021年10 月19日至2021年10月 20日) 。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盛世豪庭小区,联系电话:151****6130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财政局采购股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 称: ****
地 址: ****
联系方式: 苌科长 139****57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名 称: ****
地 址: **盛世豪庭小区
联系方式: 151****6130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 刘 工
电 话: 151****6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