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序编号:2021-68 项目编码:JS038
1、发包人:****
2、工程名称:在建市政项目见证取样等检测服务
3、工程规模:****开发区在建市政项目见证取样等检测服务(含桩基)。
4、投资估算:60万元
5、检测依据:根据设计施工图纸、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施工规范、强制性条文、验评标准和市政工程检测规范,对在建市政项目内的抽样检测和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施工材料,构配件等的见证取样检测。
6、招标范围:包括材料检测、常规检测、市政检测、桩基检测等其它国家或行业规定的项目竣工前必须的材料及性能检测。
7、服务期限:2021.****.1-2022.****.31,共426日历天。
8、工作质量要求:检测工作及时,成果资料真实可靠,完全符合国家检测相关标准要求。
9、****受发包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竞争性发包事宜。
10、投标申请人资格条件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工商营业执照,企业营业执照有效经年检合格、单位信誉较好,经济实力较强,检测设备配套完整;
(2)企业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检测机构资质(核定检测项目必须具备:见证取样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现场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
(3)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省级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人员上岗证书。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也不接受分包、转包。
11、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预审不合格:
(1)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4)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
12、投标保证金: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单位,在开标时需提交投标保证金。
(1)单项投标保证金:投标单位****银行汇票形式递交保证金:人民币12000元;银行汇票需注明工程顺序编号
开户名称:****开发区****管理局非税收入专户;
开户银行:****营业部(**支行);
账号:322********059001030
注:****银行汇票中未注明工程顺序编号或汇票金额与保证金要求金额不一致的,为无效标。
(2)已经缴纳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指缴****开发区****管理局的“****开发区小型项目年度投标保证金”),可以不再缴纳单项投标保证金;
(3)单项投标保证金汇票或年度保证金收据复印件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装订在竞争报价文件中。
13、其他要求:**区外企业须承诺在签订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合同备案,投标单位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书,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备案手续的,发包方取消其中标资格。
14、资格预审应提交材料:竞争性发包项目资格预审申请书、竞争性发包工程资格预审表、如为委托代理人参与资格预审的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复印件)、**区外企业合同备案时效承诺书(招标文件附件七)、省级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人员上岗证书(复印件),(上述复印件需盖公章,否则视作无效)。
(1)、上述资料原件(除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外)在资格预审时须查验、核实。
(2)、开标时,各投标单位必须按时签到。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到场人员仅限一人),且携带有效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投标单位未按上述要求参加开标会的将作无效标处理。
15、预审材料中所涉及的相关表格:
1)、授权委托书(招标文件附表二)
2)、竞争性发包项目资格预审申请书(招标文件附表三)
3)、竞争性发包项目资格预审表(招标文件附表四)
注:疫情防控期间开标活动特殊注意事项如下: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新型冠状病毒传染风险的人员,不得进入开评标场所:
①、最近14天接触过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疑似或确诊患者的;
②、来自或途经重点地区的来苏、返苏人员,在苏隔离观察(留验)未满14天的;
③、近期有发热、乏力、干咳、气促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可疑症状的;
④、未佩戴口罩或现场测量体(额)温超过37.2°C的。
2)、参与开标活动所有人员应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措施,预留足够时间提前到达开标场所,配合场所工作人员依次进行体温检测。不配合工作人员管理的,工作人员有权拒绝其入场。
3)、投标单位到场代表须持苏城码,所有入场人员均查看苏城码绿码。
16、资格预审时间:2021年10月21日09:30时至2021年10月27日16:00时,至****进行资格预审,报名费:150元。
17、资格预审地点:**省**市**区东**大道10000号绿地阿尔法大厦A幢840室
发包人:**** 联系人:秦工 电话:****0709
招标代理:**** 联系人:卞阳 电话:199****0310
2021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