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中烟长沙卷烟厂标准电器类库内比质比价 评审结果公告
**中(略) 评审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略)
**中烟**卷烟厂标准电器类库内比质比价
评审(略)
(编号:CSCWPB-YMM-(略))
HNZY/GL-SB-02-01/05.0
**中烟**卷烟厂标准电器类库内比质比价采购项目(编号:CSCWPB-YMM-(略))于(略)行了项目评审。现将评审结果公告如下: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报价品种数量(个) | 可直接(略) | 可申请试验论证品种的序号 | 须试验论证后供货品种的序号 | 预计(略)(含税、元) |
1 | **特锐工业机械贸易有限公司 | 11 | 1、2、3、4、5、6、8、10 | 无 | 无 | (略) |
2 | **市智(略) | 4 | 9、11 | 无 | 无 | 28193.5 |
3 | **腾一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 6 | 7 | 无 | 无 | 881.4 |
4 | **金(略) | 8 | 无 | 无 | 无 | 0 |
5 | **市**贸易有限公司 | 0 | 无 | 无 | 无 | 0 |
均未报价或报价均无效品种的序号: | 无 |
说明: “预计供货金额”栏为不需试验论证直接供货品种按预计采购数量计算的含税金额,税率为13%。在采购周期内,实际采购数量和金额以所下订单为准;对“可申请试验论证品种的序号”栏中的品种,各供应商须在《评审结果公告》发出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试验论证申请,提出品种数不超过该栏品种数的10%(具体数量按个位数计)。
报价单位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评审结果公告》发布后3天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企业管理部一次性提交盖有单位公章或个人署名的《反映书》。
反映书应当包括反映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略)单位将按违反“信商”行为的条款予以处理。我单位受理反映书的联系人如下:
单位:(略)
地址:**省**市雨花区劳动中路426号 邮编:(略)
联系人:陈立新(女士) 电话:(略)-13121
单位(免章):(略)
2021年10月 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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