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处置公告
2021-10-21********公司),现拟对拥有的****公司债权依法处置,公告如下:
一、拟处置债权情况
债务人 | 本金 (万元) | 利息 (万元) | 合计 | 抵押物 | 担保人 |
****公司 | 7,000.00 | 1,092.88 | 8,092.88 | 杨凌示范区五泉镇蒋家寨村北部农业基础设施以及2000头安格斯纯种母牛 | ******公司、史文利、曹晖 |
二、交易条件
要求买受人信誉好,有付款能力且资金来源合法,能够在成交后按协议要求支付全额转让价款并可承担购买债权所带来的风险。
三、交易对象要求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但依法以下人员不得购买:债务人、保证人、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公司工作人员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等关联人。
四、其他事项
我分公司将通过公**台对上述债权进行公开处置,对拟处置债权有意向的投****公司联系。竞买开始时间及参与方式请投资****公司在相关平台发布的竞买公告及相关平台对投资者参与竞买的相关要求。
自公告之日起累计7个工作日的公告有效期内受理该债权处置有关异议和咨询。请有意受让该债权的****公司联系。
受理公示事项联系人:李先生 梁女士
联系电话:029-****9159 029-****9160
受理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029-****9122。
注:1、本清单列示的债权本金余额,债务人和担保人应予偿还的利息(含罚息、复利等)应按照借款合同、担保合同、有效法****银行有关规定计算(上表中列示的利息等由于计算方法和时间等原因与实际金额可能存在误差,具体以有关生效法律文书为准)。上述债权及其项下权利义务一并转让。
2、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主管部门代为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
3、清单中的“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
4、本公告清单列示的金额由于计算方法等原因可能存在误差,具体以相关合同协议及有效法律文书计算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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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