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
4.资格预审方法
邀请所有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参加投标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请于2021年10月22日9:00至2021年10月27日17:00止,可以在**市公共**交易平台中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撤回与修改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11月02日 10时00分前可以在**市公共**交易平台中递交资审申请文件;
6.2 超过递交截止时间后上传成功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
6.3 投标申请人在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撤回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应当通过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提交撤回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申请。
6.4 投标申请人在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对已经成功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修改、补充的,投标申请人应当先撤销,并重新上传交易平台。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以在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最后上传成功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为准。
7.其他明确事项
1、申请人应当具备的必要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名录库内单位;3)拟选代建项目经理资质等级:代建项目经理具备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2、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审查不合格:(1)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2)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3)投标文件中的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3本项目执行《关于在公共**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按苏信用办【2018】23号文。 4取消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条款。 5根据《****建设局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的通知》(苏住建建〔2019〕50号)要求,本项目执行最新季度的**市建筑业企业投标行为及标后履约失信考评结果。 6本项目资金来源为**区财政资金,资金核定表编号:****970。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http://www.****.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