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方名称 | **** |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 其他 |
批准文件名称 | 关于****处置三套房产的批复 |
批准单位名称 | ****集团有限公司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在挂牌截止日**时间17:00之前(以到账时间为准)交纳交易保证金人民币10****交易所指定账户; 2.挂牌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等额部分,其余不涉及保证金扣除事项的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自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自行申请无息返还; 3.本项目挂牌公告期间为对转让标的实施尽职调查期间,资产转让为现状交接,转让方对意向受让方实施的尽职调查给予必要的配合与支持。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北交所备查文件,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资产转让公告内容及标的资产的现状及瑕疵,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受让方若发生以不了解标的资产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实物资产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转让标的等情形的,即可视为违约和欺诈行为,转让方有权扣除其交纳的全部保证金,并将转让标的重新挂牌,由受让方承担相关的全部责任与风险; 4.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时,须对相关事项进行承诺,具体内容详见附件承诺函。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和商业信用; 3.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踏勘安排 | 本次标的资产转让为现状交接,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信息披露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现场踏勘由转让方统一组织,请各意向受让方在提交踏勘申请并提前与转让方电话预约后,在规定踏勘时间内到现场踏勘,其它时间转让方不再另行组织,现场踏勘时应遵守转让方相关安全生产规定。踏勘时间安排为挂牌公告期间(9:00-11:30,13:00-17:00,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除外),踏勘申请联系电话:139****8346,踏勘期间产生的费用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 |
其他需要披露的内容 | 1.标的资产不存在抵押、出租情况,现处于空置状态; 2.标的资产评估结果不含增值税; 3.其他****交易所备查文件。 |
保证金设定 | 交纳金额(万元) | 10.000000 |
交纳截止时间 | 信息披露公告截止日的17时(以到账时间为准) |
交纳方式 | 电汇;网上银行支付 |
保证事项 | 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转让方有权将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全额扣除:(1)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后单方面撤回受让申请的;(2)产生两个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3)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4)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实物资产交易合同或未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的;(5)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情形的。 |
处置方式 | (1)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等额部分;(2)其余不涉及保证金扣除事项的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自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自行申请无息返还。 |
其他附件 | |
意向受让申请电签文件附件 | 承诺函.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