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汾湖高新区污染物排放限值限量管理实施方案编制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区公共**网上交易系统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1月4日9点30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汾湖高新区污染物排放限值限量管理实施方案编制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人民币陆拾万元整(¥600000.00)
最高限价:人民币陆拾万元整(¥600000.00)
采购需求:根据《****工业园区(集中区)污染物排放限值限量管理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苏污防攻坚指办[2021]56号),编制汾湖高新区污染物排放限值限量管理实施方案,****园区限值限量管控范围、主要指标,测算、****园区主要污染物的允许排放总量和实际排放总量;
合同履行期限:2021年11月30日前提交成果并通过验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包括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包括但不限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最近一期财务报表,其他组织、自然人及成立未满****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税务登记证(如有)和最近期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最近期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对应证明文件。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服务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本项目 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公司****公司),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
(4)采购人的其他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本项目实行供应商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10月28日
2、各磋商响应单位必须通过**区公共**网上交易系统进行该项目网上报名,否则视为无效投标。网上投标事项:请登录到**区公共******中心(http://sz.****.cn/wjqfzx/wjCity.html),下载并查看《政府采购供应商须知》PPT。技术咨询人员:朱工,QQ:****97795,李工,QQ:****574492,电话:0512-****5015。
3、报名流程:
(一)供应商进入“**市**区公共**交易平台” 的“会员网上交易”系统注册企业基本信息,上传扫描件,提交备案通过。
(二)登录报名。供应商进入“**市**区公共**交易平台”会员网上交易系统,应通过CA证书登录(CA证书将作为系统登录及响应文件加密解密的唯一工具)。登录后通过采购项目类别和****政府采购项目,点击“报名”按钮报名。报名成功后,系统会显示报名成功确认单以供打印,同时可下载磋商文件。
★平台报名系统内投标单位(响应单位)的报名名称(CA用户名)与响应文件中投标单位(响应单位)名称不一致的,响应文件为无效响应文件。
(三)现场公布。报名成功的供应商应按规定时间至开标现场,投标截止时间后代理机构进行供应商报名公布,现场打印出报名****政府采购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表。
(四)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途径:报名供应商自行从“**市**区公共**交易平台”会员网上交易系统下载获取。供应商网上报名成功后,系统会自动提供本项目采购文件以供供应商下载,供应商报名成功的日期即视同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日期。
(五)补充通知(如有)。报名成功的供应商通过“****政府采购网”的“采购公告”或“**市**区公共**交易平台”会员网上交易系统自行查看所报项目的补充通知。
(六)在网上报名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
(1)CA激活及软件操作咨询:
新点软件客服电话****980000,系统操作咨询:朱工,QQ:****97795,李工,QQ:****574492,电话:0512-****5015。
办理CA锁 CFCA:**市平泷路251****广场西侧裙楼4****中心7号窗口 0512-****0844
未办理CA证书用户,需办理CA证书、电子签章业务,在**区公共**交易平台激活CA,激活时选择相应用户类型。
CA办理咨询电话:
国信CA: 400-****-1010、025-96010
CFCA:185****6817 0512-****6166
已有CA证书且满足系统使用要求的用户,在**区公共**交易平台激活CA,激活时选择相应用户类型。
四、响应文件提交1.纸本响应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21年11月4日9点00分(**时间)
2.网上响应文件和纸本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1年11月4日9点30分(**时间)
地点:****交易中心****中心(**区松陵镇**路998号)
五、开启时间:2021年11月4日9点30分(**时间)
地点:****交易中心****中心(**区松陵镇**路998号)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1、报名成功的供应商在下载采购文件后,对采购文件有疑问的:
(1)询问:可在“**市**区公共**交易平台”会员网上交易系统中进行询问,询问信息不显示询问人的相关资料。****政府采购执行交易平台收到询问后应在三个工作日内以网上答复的方式予以解答,由系统回复给询问人。
(2)质疑: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需同时提供网上报名确认单及质疑单位符合本项目合格响应单位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报名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质疑除外)。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就委托授权范围内的事项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与质疑事项有关的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供应商质疑办法具体详见《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接收质疑函的联系信息如下:
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市干将西路399号**大厦303室 邮编:215002
联系人:朱晓芹 联系电话0512-****9209 提交方式:书面形式原件(邮寄或当面递交)
响应单位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恶意质疑或提交虚假质疑。否则,一经查实,招****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响应单位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
2、疫情期间投标特别说明:
****政府、****政府最新防疫部署要求,贯彻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体防控要求,确保公共**交易活动安全有序开展,****中心场地人员严格执行《**区公共**交易平台服务管理细则》、《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交易中心开评标活动现场管理细则》的相关规定和工作纪律。
2.1所有参与交易的人****交易中心前应佩戴口罩,并按照以下步骤进行身份状态核验:
(1)核验绿码,包括但不限于:
出示“苏康码”和“疫情防控行程卡”,显示绿色的可进场参与交易。申请人员登录“苏周到”APP、“**政务服务”APP或支付宝首页搜索“苏康码”,申报人必须如实填写个人信息。从中高风险地区过来的人员需在**本地做两次核酸检测,两次核酸检测的至少间隔24小时,持有两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才可以自由有序流动。
(2)进入红外线测温通道,依次进行体温检测,如遇监测报警,体温异常,体温异常人员信息进行登记备案并报上级部门,工作人员做好隔离或劝返。
2.2招标人(采购人)、代理机构应组织好项目现场交易活动,维护好开评标公共秩序,保障现场交易项目顺利运行:
(1)所有参与交易人员在开评标过程中均应佩戴口罩,人员之间“隔空就座”,保持安全距离。进入开评标区域后严禁聚众聊天,服从现场组织和监管人员管理。
(2)投标人(供应商)需预留足够时间提前到达开评标场所,配合场所工作人员身份状态核验等有关工作。
2.3响应单位事先下载并填写《****交易中心****中心交易项目人员信息登记表》加盖磋商响应单位公章(见采购文件附件格式,单独随响应文件一同递交),该表在项目结束后归档。
2.4其他疫情期间投标规定按****交易中心****中心最新规定执行。
3、****采购办公室监督电话:0512-****2393
4、本次采购的相****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网。
5、请响应单位报名领取本次磋商采购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并按磋商采购文件的要求详细制作响应文件,并按以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磋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 **省汾湖高新区芦莘大道1118号
电 话: 0512-****5185
2、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名称:****
地 址:**市干将西路399号**大厦303室
联系人:朱晓芹 潘莉莉 庄天扬
电 话:0512-****9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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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