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地(营地)项目******基地(营地)项目 (项目名称)
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1. 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为**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遂****改革局 ****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比选文件在 遂****改革局 (投资主管部门名称)的备案号(若有)为 **** 。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业主: ****
2.2 建设地点: **市**区**镇新开村
2.3 项目规模: 占地19044.54㎡, 建筑面积18000m2,**生命实践研学馆、农业实践研学馆、科技实践研学馆、文化实践研学馆、主楼、食堂、宿舍、廊架,配套建设给排水、供配电、道路、绿化景观等基础设施。
2.4 计划工期: 270天 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 2021年12月
2.5 项目总投资: 15000.0 万元
2.6 项目资金来源: 业主自筹
2.7 代理项目估算金额: 15000.00 万元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申请人业绩要求:近三年来,申请人至少已完成 10 个(0-10 房屋建筑类 类似分类项目业绩。
3.2 拟任本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近三年来,拟任项目负责人至少已完成10个(0-10)类似项目个人业绩,每个项目的中标金额应不低于第2.7款“代理招标估算金额”的 60 %(0-100)。
3.3 拟任本项目人员要求: 1、 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招标代理从业人员印章资格(方章)和中级及以上职称。2、专职技术人员5人:具有招标代理从业人员印章且其中2人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注:以上人员须从事招标代理年限4年及以上(以取得从业证或印章(印章编号)发证时间计算)并应具有本单位缴纳最近连续24个月社保证明。 3、提供所配备人员在《**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证书信息网页截图 (不得同时注册在两家及以上单位)及业绩网页截图,比选人在相关网站进行核查如不一致做不通过处理。以上证件备查。 注:a、要求职称的须提供职称证复印件和行政主管部门职称任职资格文件(多页必须标记)b、从事招标代理年限以发布公告之日(含当日)起前36个月计算。 。
3.4 没有被限制申请的情形和不存在同时申请的情形。
3.5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3.6 法律法规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规定 1、 营业执照和招标代理登记证网页截图。 2、申请人和项目负责人业绩资料除按比选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2.4-2.10条文要求提供外还须提供所附业绩标段的**省内公共**交易网公告和公示网页截图,弄虚作假行为被举报并经查实后将报有关部门按比选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3.5进行处理; 3、从事本项目的企业、人员、业绩、资格严格按照**省相关条例和操作规程执行,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 中选单位须承诺在招标活动过程中合同人员不得随意更改并且能随时能出场开展工作; 5、比选人申请文件格式应具有可查询目录(含业绩项目名称),人员汇总表、申请人分类业绩汇总表及项目负责人业绩汇总表(表格格式以**省公共**交易信息网比选结果公告格式为准),否则视为无效文件做不通过处理。6、请各申请人严格按照比选文件公告要求编制申请文件,所有相关证明材料以及网页截图证明材料须完整清晰可辨,****公司章遮盖主要内容的以及业绩、人员数量多附或少附的在资格审查时均不予通过。注:****公司简称+项目名称命名。。
4. 申请人参加比选
4.1 凡有意参加比选竞争、符合第3条“申请人资格要求”的,并同意本项目按固定价 万元或参照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计委计价[2002]1980号)规定的收费标准下浮动 20 %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招标代理机构,请自 2021年10月22日09时00分 至 2021年10月29日10时00分(**时间)在**公共**交易平台(**省)(http://ggzyjy.****.cn)下载比选文件(详见操作手册)。
4.2 申请人自 2021年10月22日09时00分至 2021年10月29日10时00分 (**时间)在**公共**交易平台(**省)(http://ggzyjy.****.cn)上传比选申请文件(详见操作手册)。
4.3 不收取比选服务费。
5. 随机抽取中选人
5.1 比选人在上传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后,在**公共**交易平台(**省)(http://ggzyjy.****.cn)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
5.2比选人通过**公共**交易平台(**省)(http://ggzyjy.****.cn)在代理机构比选系统中,从资格审查通过的申请人名单中按规定随机抽取1个申请人作为中选人。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公共**交易平台(**省)(http://ggzyjy.****.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比 选 人: ****
地 址:
邮 编:
联 系 人: 王先生
电 话: 0825-****608
传 真:
2021年10月22日 (上网时间)
注:(1)比选人应对本比选公告不加修改地引用。比选人除在下划线空格处按规定和要求填写外,比选人不得有比选文件规定以外的任何增减或改动。
(2)近三年,是指比选公告发布之日(含当日)起前36个月。
(3)第3.1款、第3.2款对申请人和拟任本项目负责人的业绩要求限定为0个的,并不代表申请人没有招标代理业绩,只是申请人的业绩不作为强制性条件。第3.3款对申请人的本项目人员要求应符合项目特点。
(4)要求“加盖申请人单位章”的,是指加盖申请人单位(法定名称)章(电子签章)。
(5)比选文件上网后,比选人不得修改比选文件。因特殊情况确需修改的,经原批准部门同意后(若有),发布变更公告,如需终止的发布终止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