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村农产品保鲜仓储项目食品加工设备采购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市**县兴福镇李韩村西外环路88号E26号
成交金额:291600.00元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代理费用3000元,代理费用由成交单位支付,并在领取成交通知书之前向代理机构缴纳。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市昭亭南路锦润大厦4层,联系电话:135****0473。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狸桥镇**村
联系方式:156****02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昭亭南路锦润大厦4层
联系方式:187****867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蒋主任、许工
电话:156****0277、135****0473
2021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