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政府法律事务合法性审查协同应用系统建设项目采购项目****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cn/)。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1月02日 09:00(**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政府法律事务合法性审查协同应用系统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000
最高限价(元):****000
采购需求:
数量:1
预算金额(元):****000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本项目为********政府法律事务合法性审查协同应用系统建设项目,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按磋商文件要求。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时间:/至2021年11月02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cn/)。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2021年11月02日 09:00(**时间)
地点(网址):****304开标室[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cn/)]。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1年11月02日 09:00 (**时间)
地点(网址):****304开标室[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cn/)]。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政府****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1)本项目要求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2)采****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3)本项目采取电子招投标,电子招投标有关事项说明:
A.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网(http://zfcg.****.cn)”实行电子投标,供应商须安装客户端软件,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制作投标文件。
客户端软件下载方式:供应商可通过“**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
B.供应商须申领CA,****政府采购网完成绑定方可进行投标文件的编制,CA相关操作可参考“**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
C.****政府采购网(http://zfcg.****.cn/)进入政采云系统“项目采购”模块“获取采购文件”菜单,进行网上获取采购文件。通过本公告下方“游客,浏览采购文件”下载的采购文件仅供浏览。
(4)说明:
A.根据《****财政厅****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浙财采监[2013]24号)第6条规定接受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且已经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并且获得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
B.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信息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公布为准;
C.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
(5)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本级)
地 址:**市省府路8号省政府十号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张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4435
质疑联系人:毛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0571-****436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公司
地 址:**省**市**区文三路90号东部软件园1号楼3楼
传 真:0571-****3430
项目联系人(询问):周群峰 葛珍妮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1821 0571-****1804
质疑联系人:郑珊珊
质疑联系方式:0571-****1842
3.****管理部门
名 称:****政府采购监管处
地 址:**市环**路37号
传 真:/
联系人 :倪文良、吴聪瑜
监督投诉电话:0571-****7615、****8489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4636;天谷CA 400-****-8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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