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行**支行装饰工程已由/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单位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竞争性磋商。
2.1 建设地点:**市**县
2.2 项目规模:装修面积1162.69㎡,共4层(架空层+地上3层),无地下室
2.3 计划工期:90天
2.4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工程
2.5 标段划分:****商行**支行装饰工程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1(A)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0月25日09时00分至2021年10月29日17时00分(**时间,下同),在**市新蒲长征大道名城广厦写字楼北栋21层,****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0日内寄送。
4.1(B)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0月25日09时00分至2021年10月29日17时00分(**时间,下同),登录/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1(A)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11月04日14时30分,地点为**市新蒲长征大道名城广厦写字楼北栋21层,****。
5.1(B)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11月04日14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A)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2(B)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及**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联系人:金娅联系方式:183****9500
无
**** | 招标代理机构:**** |
**县 | 地址:**市新蒲长征大道名城广厦写字楼北栋21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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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伟 | 联系人:金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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