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港开发区祥盛小区106楼3号
原文链接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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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区祥盛小区106楼3号 |
房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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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8,235元 人民币 |
11 |
2021-10-25 |
网络竞价 |
本次转让采用动态报价的方式,动态报价限时报价期为:2021年10月25日9时至2021年11月8日 17 时,延时报价期开始时间为:2021年11月8日17时,延时报价周期120秒。意向受让方提交报名材料(以系统接收时间为准)、交纳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截止日期为2021年11月8日11时。竞价阶梯0.1万元人民币,意向受让方每次加价幅度为0.1万元的整数倍。 本次转让标的为********开发区2套商业楼,划分为2个标的物,详见明细表。部分标的涉及优先购买权,意向受让方行使优先购买权的,需转让方对其优先购买权资格进行认定。资格认定后,同等价格下,被资格认定的意向购买方可行使优先权。 1、意向受让方按照与转让方预约的时间准时进行现场踏勘,对现场实物情况进行最终确认。 2、意向受让方保证金交纳视为已对转让标的物完成现场勘察,了解与认可标的现状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瑕疵等为由退还标的物或拒付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转让方有权扣除保证金。 3、意向受让方在公告期内提交报名材料并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同意以不低于网络竞价系统显示的起始价出价,否则所交纳的保证金自动转为违约金,若有其他意向受让方报价,则本承诺自动免除。各意向受让方不遵守此项承诺,均不应价,导致标的物无法成交的,扣除其交纳的保证金。 4、 转让标的物以交割日的实际状况为准。由于部分标的资产在勘察时还处于租赁阶段,意向受让方勘察时所见不能保证为标的资产最终状态,标的物以交割日的现状交割,公告未尽事宜,需意向受让方在勘察标的时自行了解。 5、意向受让方须自行了解标的所在地的相关政策及规定,并须符合房屋所在地相关部门或机构对房屋购买者设置的资格条件。受让方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相关部门办理标的的权属变更登记手续,转让方给予必要的协助和配合。若因受让方原因导致标的无法过户的,受让方应自行承担相应损失。 6、本次转让及标的过户过程中涉及的税费双方按有关规定各自承担。 7、标的展示: (1)、展示时间:2021年11月3日-11月4日 (2)、地点:****开发区祥盛小区 (3)、联系人: 李先生 联系电话:177****1990 意向受让方在公告期内提交报名材料并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同意以不低于网络竞价系统显示的起始价出价,否则所交纳的保证金自动转为违约金,若有其他意向受让方报价,则本承诺自动免除。各意向受让方不遵守此项承诺,均不应价,导致标的物无法成交的,扣除其交纳的保证金。 特别提示:意向方提交报名之后,进入报名保证金支付阶段必须用意向受让方本****银行账户进行转账。务必在付款时将8位识别码填写在备注或附言栏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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