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就**县涧河英豪镇英西村至谷水村段治理工程信息化设备采购项目(二次)进行竞争性磋商,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现就本次磋商的磋商结果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县涧河英豪镇英西村至谷水村段治理工程信息化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二、项目编号: ****、渑采购(2021)第134号
三、磋商公告发布日期:2021年10月12日
四、预算金额:737268.05元。
五、磋商信息
1、磋商时间:2021年10月26日08时20分;
2、磋商地点:****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3、磋商小组名单:左**(组长)、周勇(业主评委)、李建政
六、成交信息:
成交单位:****
地 址:**市**区中州中路2****电脑城1幢二楼C区R13号
投标报价:大写:柒拾壹万捌仟玖佰捌拾元整
小写:718980.00元
交 货 期: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及地区现行相关规范和标准,满足甲方使用需求
质 保 期:一年
七、代理费用收费标准:
****发改委【2011】534号文规定的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及发改价格【2003】857号文的规定计取。共计人民币:10784.7元。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政府采购网》、《****交易中心网》、《****水利局》等媒体公开发布。
九、联系方式:
1.监督单位:****办公室
电话:0398—****677
2.采购人:****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0398-****899
地址:**省**市**县会盟路
3.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人:马女士
电话:153****0880
地址:****商务中心区迎宾大道**大厦2513室
各有关当事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书面质疑(本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明(原件)一并递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将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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