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G2021-12166]大源村消防通道(外环)建设工程(二期)-后审公示
发布时间:2021-10-27 00:00
资格审查结果公示 大源村消防通道(外环)建设工程(二期)[项目编号:****]项目资格审查工作已经结束,具体结果公示如下:
序号 | 投标申请人名称 | 资格审查结果(通过/不通过) | 资审不通过具体原因 |
1 | **** | 通过 | |
2 | ****公司 | 通过 | |
3 | ******公司 | 通过 | |
4 | ******公司 | 通过 | |
5 | **市****公司 | 通过 | |
6 | ****公司 | 通过 | |
7 | ****集团第四****公司 | 通过 | |
8 | ****集团有限公司 | 通过 | |
9 | ****集团****公司 | 通过 | |
10 | ****公司 | 通过 | |
11 | **市****公司 | 通过 | |
12 | **市****公司 | 通过 | |
13 | ****集团有限公司 | 通过 | |
14 | 金****公司 | 通过 | |
15 | ****集团有限公司 | 通过 | |
16 | **市****公司 | 通过 | |
17 | **市市政****公司 | 通过 | |
18 | 广****公司 | 通过 | |
19 | ****集团有限公司 | 通过 | |
20 | ******公司 | 通过 | |
21 | ****集团有限公司 | 通过 | |
22 | ****公司 | 不通过 | 2021年09月18日被纳入信用**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由于字数限制,详见资格后审结果公示函。 |
23 | ****公司 | 通过 |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资审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资格审查结果公示期间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申请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投诉书等相关资料,向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
- 联系人:古工
- 联系电话:020-****6325
-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市**区建设****管理中心
- 联系电话:020-****2546
- 联系地址:**市**区大金钟路23号****交通局二楼
- 招标人名称:****
- 日期:2021年10月27日
- 附件:
资审报告-(第一次、复核).pdf
资格审查结果公示.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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