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公告 [0] **县****社区农房改善项目改造提升工程监理招标公告(二次)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县****社区农房改善项目改造提****行政审批局以盱审批备〔2021〕123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招标代理机构为**** ,建设资金来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县穆店镇大圣村。 2.2 工程规模:项目位于****社区境内,本项目总规划占地面积约7.4万㎡,**区占地面积约3.35万㎡,建设内容包含:道路、雨污管网工程、给水工程、强弱电工程、绿化工程、路灯工程及老区改造工程等基础设施建设。 2.3 招标范围:工程监理包含但不限于包含公共设施、道路工程、绿化、水系、市政雨污水管线工程、照明工程、电力电信工程及环保工程等工程的监理。服务内容包含不限于提供质量控制、进度控制、经济成本控制、组织协调、安全及文明施工等监理服务;招标人保留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的权利。 2.4 监理服务期:计划施工工期 90 日历天;监理服务期包括施工阶段、缺陷责任阶段,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与施工工期同步,缺陷责任阶段监理服务期(即保修期)为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 24 个月。 2.5 监理合同最高限价:17.19万元 2.6 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2.7 质量要求:合格。 2.8 付款方式: 每次施工工程款支付后同期支付相应的监理费用(监理无预付款), 每次按已支付工程款的百分比支付当期监理费(当期应付监理费用= 施工当期已支付工程款/施工合同总价*监理合同总价),付至合同总价的 90%为止。余款在工程竣工后缺陷责任期 2 年满后一次性付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下列 a 或 b 资质: a. 工程监理企业综合资质的法人单位; b. 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含)以上资质的法人单位;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具备住建部颁发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 3.7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配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少于 1 人, 且均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3.8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监理员的要求:不少于 1 人,且均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或所在省级(直辖市)监理工程师考试合格证书或监理员考试合格证书;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建工程的要求:不得有在建工程(提供企业出具的承诺书, 加盖企业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有效);项目组成人员符合**省房屋建筑工程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配备标准及备案要求。 3.9 其它要求: 3.9.1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 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 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 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 未超过 5 年的。 (9) 近 2 年内因违反招标投标规定受到行政处罚的。 3.9.2 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资料无失实内容和无弄虚作假的内容,如果有虚假,愿承担全部责任。 3.9.3 授权委托人及总监理工程师须提供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社保部门出具的加盖公章的 2021 年 01月以来任意连续六个月(含)以上养老保险证明。 根据《关于在招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 号)等文件要 求 , 在 评 标 阶 段 , 招 标 人 或 者 代 理 机 构 、 评 标 委 员 会 应 当 通 过 “ 信 用 中 国 ” 网站(www.****.cn)、“信用**”网站(http://credit.****.cn/)及各信息平台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联合体参加投标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查询),查询结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资格审查为不合格。 3.10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获取时间: 即日起至2021 年 11 月 05日下午 17:30 前。 5.2 获取方式:请投标人登****交易中心网(http://ggzy.****.cn/epointweb/) 电子化交易登陆入口,使用经认证的 CA 锁下载招标文件,本工程不接受现场报名。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CA 证书办理点:①**市**路 16 ****交易中心二楼大厅; 咨询人:张忠宝,电话:138****0890。 网上操作如遇技术问题,电话:****503300、153****2178。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2021 年 11月 08日 9 时 30 分。 6.2 电子投标文件加密上****交易中心网招投标系统。 6.3 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市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议。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cn/jszb/)、****交易中心网(http://ggzy.****.cn/epointweb/)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地址:**县山水商务大厦 联系人 :徐澍 联系电话: 139****1785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体育馆。 联 系 人:张芹 联系电话:151****8585 ****、**** 2021 年 10月 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