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
**健康传播网多媒体信息平台维保
二、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市**区**路橘郡万**E7幢601号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 壹拾柒万玖仟元整(大写)(¥179000.00元)
三、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 | ******健康传播网多媒体信息平台维保 |
服务范围 | 详见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 |
服务要求 | 详见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 |
服务时间 | 详见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 |
服务标准 | 详见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 |
四、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桂涛,谢振东,朱华平。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市长**路551号1909室。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长**路551号
联系方式:0551-****8273
****
2021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