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项目概况: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省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界确权工作技术指南》(试行)的相关要求,现需对**县尧河、**河(略)闸(坝)等水利工程)进行划界(包括界桩(牌)和公示牌的设计、制作、埋设、勘测及方案编制、抽检和验收)等。
预算情况:(略)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数量及单项预算安排:对**县7条流域面积50km2以上河道(含河湖上闸(坝)等水利工程)进行划界。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落实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省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界确权工作技术指南》(试行)的相关要求。
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略)
4、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略)
5、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省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评审办法》(鲁财库[2007]32号)、《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规。
6、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交付时间为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天内完成;实施地点为**县。
7、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略)
8、项目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略)
9、其他技术、服务要求:符合《**省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界确权工作技术指南(试行)》的相关要求。
三、论证意见
无。
四、公示时间
2021年11月01日至2021年11月04日。
五、(略)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21年11月05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六、联系方式
1、采购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秦英亮 联系电话:(略)
2、采购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徐一豹 联系方式:(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