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代理机构)受**** (采购人)委托,拟对 ****常年造价咨询顾问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采购项目名称:****常年造价咨询顾问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
3.采购人:****;
4.采购代理机构:****;
二、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及金额:本次采购预算金额为5万元/年,已落实;服务期限:采购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合同自双方签订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三、采购项目简介:
本采购项目为****常年造价咨询顾问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本次竞争性磋商邀请在“****建设局官网”和“**招投标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1具备独立的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2.1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根据《****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磋商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七、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磋商文件自2021年11月2日至2021年11月10日9:00-17: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网上或**市**区日月大道一段1501****中心1栋1409室)获取。
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本项目磋商文件售后不退,磋商资格不能转让。)
现场或网上获取磋商文件时,经办人员提交以下资料:
①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需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单位介绍信原件(需注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加盖公章的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②提供填写完善的《采购文件购买登记表》(详见附件一)
③若为网上获取的,请将以上资料****公司邮箱(****@163.com)并根据提示缴费,完成购买手续。
购买文件联系电话:028-****1730。
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11月12日10:30(**时间)。
九、递交响应文件地点: **市**区日月大道一段1501****中心1栋1409室)
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十、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1年11月12日10:30(**时间)。
十一、磋商地点:**市**区日月大道一段1501****中心1栋1409室)。
十二、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通讯地址:**市**区人民中路一段28号
邮 编:610017
联 系 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028-****9724
采购代理机构:****
****银行:****银行****公司**金河支行
账 号:510********051523368
通讯地址:**市**区日月大道一段1501****中心1栋1409室)
邮编:610074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028-****3099
传真:028-****5030
电子邮件:****@163.com
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1.现场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期间,全程须配带口罩,做好实地和行程登记,测量体温合格后方可进入开标现场,身体有异样的不得进入开标场地参加开标活动,如有隐瞒健康情况,后果供应商自行负责。
2.因疫情影响,所有供应商应严格遵守国家相关防疫要求及规定。处于中、高风险地区的供应商因疫情影响不能参与本项目的,不视为歧视、排斥该地区的供应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