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批准,****决定以 拍卖 方式出让 5(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 **** | 宗地总面积: | 33242.1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瑞雪道以南、**道以北、富发道以西、富友道以东 | 出让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大于或等于1.3并且小于或等于2 | 建筑密度(%): | | 绿化率(%): | 大于或等于35 | 建筑限高(米): | | | | 主要用途: | 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区位 | 一般建成区 | 土地用途明细 | 用途名称 | 面积 | 土地级别 | | | 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33242.10 | 八级 | |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7224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 现状土地条件: | 起始价: | 24080万元 | 加价幅度: | | 备注: | 该宗地含配建商服,土地出让年限40年。 | 宗地编号: | 廊安土2021-11 | 宗地总面积: | 66517.92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汇智道以南、富远道以西、天高道以北、龙翔**段以东 | 出让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大于或等于1.3并且小于或等于2 | 建筑密度(%): | | 绿化率(%): | 大于或等于35 | 建筑限高(米): | | | | 主要用途: | 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区位 | 一般建成区 | 土地用途明细 | 用途名称 | 面积 | 土地级别 | | | 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66517.92 | 八级 | |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14292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 现状土地条件: | 起始价: | 47640万元 | 加价幅度: | | 备注: | 该宗地含配建商服,土地出让年限40年。 | 宗地编号: | 廊安土2021-4 | 宗地总面积: | 29907.61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瑞雪道以南、富发道以东、富坊道以西、**道以北 | 出让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大于或等于1.3并且小于或等于2 | 建筑密度(%): | | 绿化率(%): | 大于或等于35 | 建筑限高(米): | | | | 主要用途: | 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区位 | 一般建成区 | 土地用途明细 | 用途名称 | 面积 | 土地级别 | | | 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29907.61 | 八级 | |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6564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 现状土地条件: | 起始价: | 21880万元 | 加价幅度: | | 备注: | 该宗地含配建商服,土地出让年限40年。 | 宗地编号: | 廊安土2021-8 | 宗地总面积: | 55911.02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瑞雪道以北、富余道以西、龙盘路以南、汇铭道以东 | 出让年限: | 40年 | 容积率: | 小于或等于3 | 建筑密度(%): | | 绿化率(%): | 大于或等于25 | 建筑限高(米): | | | | 主要用途: | 零售商业用地 | 区位 | 一般建成区 | 土地用途明细 | 用途名称 | 面积 | 土地级别 | | | 零售商业用地 | 55911.02 | 八级 | |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4656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 现状土地条件: | 起始价: | 15520万元 | 加价幅度: | | 备注: | 该宗地拟建大型城市经济综合体。该宗地兼容批发市场、餐饮、旅馆、商务金融、娱乐和其他商服用地。用地性质为B1兼容B2B3。 | 宗地编号: | 廊安土2021-9 | 宗地总面积: | 12721.99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道以南、富发道以东、富坊道以西、汇智道以北 | 出让年限: | 40年 | 容积率: | 小于或等于2.5 | 建筑密度(%): | | 绿化率(%): | 大于或等于25 | 建筑限高(米): | | | | 主要用途: | 零售商业用地 | 区位 | 一般建成区 | 土地用途明细 | 用途名称 | 面积 | 土地级别 | | | 零售商业用地 | 12721.99 | 八级 | |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1659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 现状土地条件: | 起始价: | 5530万元 | 加价幅度: | | 备注: | 该宗地兼容批发市场、餐饮、旅馆用地。 | 二、 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1年10月29日 至 2021年11月17日 到 ****交易中心 获取 拍卖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1年10月29日 至 2021年11月17日 到 ****交易中心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17日17时3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1年11月18日17时3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21年11月19日09时00分 在 ****中心1号楼二层五标室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政府最终颁发的《不动产权证书》为准,出让金根据实际面积进行调整。 (2)本次拍卖不允许口头报名和邮寄材料。 (3)竞买人可自行到拟出让地块现场踏勘。 (4)此公告可登录中国土地市场网(www.****.com)、****网(http://zrghj.****.cn)和**公共**交易平台(**省)网站(http://www.****.cn)进行查阅。 (5)竞买人须执《竞买回执单》参加拍卖出让活动。 (6)涉及产业用地出让时,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节约集约用地实施意见》(廊自然规[2020]68号),竞得人须先****政府****管委会签订《履约监管协议书》,方可正式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7)受让人在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之后,征询矿业权人意见,签署互不影响协议或同意项目建设的意见书,向****矿管科申请办理建设项目不压覆重要矿产**证明。 (8)出让宗地范围内电力设施、电力线、通信线、地下隐藏物、埋藏物、地下管网等均由受让人自行负责向有关部门申请协调迁移或清理,所需税费均由受让人自行支付。 (9****政府发布的《****中心******小学幼儿园建设管理办法》(廊政字【2017】28号),受让方在取得**住宅区项目用地后,需与辖区教育部门签订规划条件或教育设施专项规划确定的配套教育设施项目建设协议。 (10)项目开发建设须依照《关于加快推进绿色建筑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廊政办字[2021]4号)执行。保障房配建依据**市现行有关政策及《规划条件》执行。临空经济区(**片区)供地,应将**市《城乡规划用途分类标准》和**市现行土地利用现状分类标准相衔接,参照《**市城乡规划与土地利用用地分类对应指南(试行)》执行。 (11)土地用途按《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17)执行,用地性质按《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执行。临空经济区(**片区)供地,应将**市《城乡规划用途分类标准》和**市现行土地利用现状分类标准相衔接,参照《**市城乡规划与土地利用用地分类对应指南(试行)》执行。 (12)居住用地的配套公建项目土地使用权出让年期,均按照其对应土地用途的法定最高出让年期执行。 (13)受让方在取得项目用地后,须严格依照《**省扬尘污染防治办法》做好扬尘污染防治工作。 (14)改造地块竞得人须按批准的棚改方案进行回**置建设,并保证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 (15)****拥有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 八、 ****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中心1号楼2层交易受理部 联 系 人:高先生 联系电话:0316-****616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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