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1-11-02 】
**县经开区(**街道)城市有机更新二期项目拆除工程(二标段)
补充文件(1)
各投标人:
针对本工程原招标文件有关内容补充通知和修改如下:
1、根据疫情防护需要,本工程不要求投标人至开标现场,招标文件中涉及开标现场查验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代表身份的内容相应取消,投标人须在2021年11月5日上午08:30时至09:30时将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经济开发区行政大楼三楼开标室(**县东升路18号)。投标人送达并办理签到手续时应根据疫情防护需要,佩戴好口罩,出示健康码及扫行程码出示疫情期间14天内到访地信息,配合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外省人员来参加开标会议活动的,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报到,办理完交接手续后不得在现场逗留。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无法进入开标现场的,后果自负。
各投标人送达投标文件时,请提供投标文件中受托人姓名、手机号码等联系方式,****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需要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时联系,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在合理期限内通过电子邮件、传真、电话录音、微信、QQ等形式作出回复。
招标人及相关监督部门做好开标、开启投标文件现场、评标等全过程现场监督工作,全程监控并录像。
2、本项目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中涉及的相关系数均由招标人代表在开标时在有关部门的监督下当场随机抽取。
3、投标****银行汇票、银行保函、****公司的保证担保形式缴纳的,须将银行汇票、银行保函、****公司的保证担保的原件随投标文件一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
4、如招标文件中内容与本补充文件内容有冲突,均以本补充文件为准;
5、本补充文件一经****交易中心(网址:http://jxszwsjb.****.cn/)网发布,即表示所有投标人都已收到该补充文件;
6、投标人在收到本补充文件之日起,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则视为将如期完成投标文件的编制及提交,不再提出任何异议。
招标人:****
联系人及电话:金连根139****3869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及电话:俞鸿婷0573-****1066
2021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