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02日 17:16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2021年下半年活动策划项目 | ||
品目 | 服务/其他服务 | ||
采购单位 | **** | ||
行政区域 | **市 | 公告时间 | 2021年11月02日 17:16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1年11月02日至2021年11月09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3:00 至 16: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园区物华道8号增1号泰宇大厦4层)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1年11月15日 09:3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园区物华道8号增1号泰宇大厦4层) | ||
预算金额 | ¥19.3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张老师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2-****7868转806 | ||
采购单位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气象台路22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王老师 ****6763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园区物华道8号增1号泰宇大厦4层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张老师 022-****7868转806 |
项目概况
****2021年下半年活动策划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园区物华道8号增1号泰宇大厦4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1月15日 09点30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2021年下半年活动策划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9.****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本项目共一包,****2021年下半年活动策划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一)按照《****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磋商当日 信用中国 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在磋商开始后30分钟内进行打印存档。
(二)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三)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四)根据财政部、民政部、****联合会发布的《关****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注:中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生产建设****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供应商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1.供应商须提****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供应商须提供2020年****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复印件,或提交响应文件截****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3.提供2021年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等)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明文****管理部门出具的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 4.供应商须提供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二)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供应商若由法定代表人参与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须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供应商若由授权代表参与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须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11月02日 至 2021年11月09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6: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园区物华道8号增1号泰宇大厦4层)
方式:现场直接获取或网上获取(标书发售截止时间之前)
售价:¥4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11月15日 09点30分(**时间)
地点:********园区物华道8号增1号泰宇大厦4层)
五、开启
时间:2021年11月15日 09点30分(**时间)
地点:********园区物华道8号增1号泰宇大厦4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获取磋商文件的方式:现场直接获取或网上获取(标书发售截止时间之前)
现场直接获取须携带: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网上获取:请将标书款以****公司****银行账号,请在汇款备注栏注明所购买的项目编号和包号,并将报名文件(营业执照副本+汇款凭证+经办人身份证+联系电话)扫描件通过邮件发送到****(****@163.com)。采用网上领取方式进行报名的,报名时间以标书款到账时间为准。 汇款银行:****银行****公司**西康路支行(行号:105****52466) 账号:120********052500260。
2、磋商保证金
(1)本项目收取磋商保证金人民币3500元整。
(2)磋商保证金支付方式及截止时间:本项目仅接受公对公账户汇款,提交磋商保证金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15日 9:30。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气象台路22号
联系方式:王老师 ****676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园区物华道8号增1号泰宇大厦4层
联系方式:张老师 022-****7868转8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老师
电 话: 022-****7868转8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