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山县中心】英山县金家铺镇“擦亮小城镇”美丽城镇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英山县金家铺镇“擦亮小城镇”美丽城镇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HBYS-202111SZ-009001001)招标公告[文件获取中]
【****中心】**县金家铺镇“擦亮小城镇”美丽城镇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县金家铺镇“擦亮小城镇”美丽城镇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文件获取中]
发布时间:2021-11-02 18:56
**县金家铺镇“擦亮小城镇”美丽城镇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县金家铺镇“擦亮小城镇”美丽城镇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 |||||||||||||||||||||||||||||||||||||||||
招标编号:**** |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县金家铺镇“擦亮小城镇”美丽城镇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已由******指挥部以英擦指(2020)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100.0%招标人为****,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县金家铺镇 建设规模:包含镇区进排水管网建设、弱电线入地;沿河大道、南北街两侧建筑立面整治,绿化整治,停车位设立;沿河大道、南北街人行道改造、监控系统和标识系统建设;镇区道路黑化工程;沿河大道岸坡护砌防洪工程及景观改造(原沿河大道停车带项目);沿河大道与南北街交叉路口、****广场、中学南侧西侧两处出口、镇政府西侧出口口袋公园等微景观建设;沿河大道、南北街两侧夜景灯光提升;停车场、停车带建设;**公厕工程;**滨河大道岸线绿化、亮化建设等。 其他:/ | |||||||||||||||||||||||||||||||||||||||||
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本项目采取工程总承包模式(EPC)建设,工程总承包企业对本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竣工验收等实行全过程承包。勘察部分:在详细调查研究地形地貌及周边环境的基础上,满足施工图设计需要和技术要求,按照国标和**省地方标准以及勘察组织设计方案执行,完成本工程勘察工作任务。设计部分: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的方案深化设计、初步设计、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施工过程及后续的现场配****设计部分必须达到建设项目交付标准所要求的设计内容,且符合现行国家勘察设计规范、有关政策法规。采购部分:本项目所涉及的设备、材料采购,具体以建设项目需要为准。施工部分:本项目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内容,具体按照项目实际要求执行,以上施工部分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建设项目验收合格标准。项目实施阶段,根据项目实施和资金情况,业主可以减少、调整和优化建设内容。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1年12月1日 合同估算价:6649.16万元 | |||||||||||||||||||||||||||||||||||||||||
2.3其他:/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2)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3)投标人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及以上资质;(4)投标人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兼施工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施工技术负责人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设计负责人具备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及中级以上职称;联合体投标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5)拟派市政工程施工员、市政工程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具有相应岗位资格证(含培训合格证),安全员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6)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至少承接过1项合同金额不少于50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EPC)项目业绩,提供项目业绩的中标通知书、总承包合同、中标公示链接及该链接上中标公示截图,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提供或成员单位提供均可。(7)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近3年无亏损,****事务所或经国家有关部门认可的审计机构出具近3年(2018-2020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如公司成立不满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如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人提供。(8)信誉要求:投标人近3年内(自投标截止日期往前推算)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n)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所有联合体成员均应满足该要求。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且牵头人需为施工方,联合体协议书中需明确联合体各方在项目中的分工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其它要求:/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cn)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1年11月03日至2021年11月08日24:00时止(**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25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
6.投标相关事宜 | |||||||||||||||||||||||||||||||||||||||||
/。 | |||||||||||||||||||||||||||||||||||||||||
7.评标办法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省公共**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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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1月02日 |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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