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 ****澄碧校区职业教育学生公寓项目边坡支护及学生公寓主体监测服务 | 项目招标编号 | **** | ||
招标人 | **** | ||||
建设单位 | ****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
结构类型及规模 | 总建筑面积30571平方米:1#学生公寓建筑面积为8580平方米,2#学生公寓建筑面积为18253平方米,架空层建筑面积为1609平方米,3#食堂建筑面积为1766平方米,生活及消防水泵房建筑面积为304平方米,柴油发电机房建筑面积为58平方米。 | ||||
开标时间 | 2021年11月3日 | 开标地点 | ****交易中心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1年11月4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1年11月8日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 | ||
单位资质范围 | 地基基础工程检测、见证取样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建筑附属设备安装工程检测、室内环境检测 | ||||
投标总价 | ****000.00元 | ||||
检测服务期 | 820日历天 | 服务质量要求 | 按国家、省、市现行规范、标准和委托单位要求的检测内容,完成时间进行检测,严格按《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对招标人委托的检测项目进行客观公正检测,做到检测数据完整、准确、真实、清楚。 | ||
项目负责人 | 姓名:廖霖;(检测资格岗位电子证书编号:****003011;身份证号:****2719******0129)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 | **县****中心(北片区)检测服务;**市巧红路道路工程检测;中泰**产业园棚户区改造项目B区(一期、二期)基坑支护工程;**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城**置小区一期(A1、A2、A3地块)基坑监测及支护桩检测工程;登高中央公园项目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公司 | |||
单位资质范围 | 见证取样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 | ||||
投标总价 | ****000.00元 | ||||
检测服务期 | 820日历天 | 服务质量要求 | 工程检测质量符合合格标准 | ||
项目负责人 | 姓名:蒋国富;(检测资格岗位电子证书编号:****001736;身份证号:****2319******2238)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 | **市同济大桥、西南大桥、鲤鱼大桥桥梁动静荷载试验;**市百东新区星湖路检测检验服务(重);****管理处桥梁常规检测服务外包采购(D分标);**市官塘大桥主桥施工监控;2019年高新区辖区市政桥梁检测工程;2018年**沿海高速公**梁定期和特殊检测服务项目;**市环****段(北部湾大道至金海湾西大街)工程(Ⅳ标段)K6+031高岭江桥荷载试验服务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三同****公司 | |||
单位资质范围 | 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见证取样检测、建筑物附属设备安装工程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室内环境检测 | ||||
投标总价 | ****000.00元 | ||||
检测服务期 | 820日历天 | 服务质量要求 | 按国家、省、市现行规范、标准和委托单位要求的检测内容,完成时间进行检测,严格按《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对招标人委托的检测项目进行客观公正检测,做到检测数据完整、准确、真实、清楚。 | ||
项目负责人 | 姓名:林立;(检测资格岗位电子证书编号:****220120;身份证号:****0319******2511)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 | ****爱双创园商业步行街;******联社综合业务大楼(1#办公大楼、2#、3#办公楼裙房、5#食堂);容桂**清华园1#、2#、3#、5#楼及地下室;**华谊能源化工配套空分项目;******1#、2#、4#、5#楼及地下室;金浦翰林城二期6#、7#楼、8#楼、地下室;**市建设街通达巷2号小区危旧房改住房改造项目;****部湾华侨投资区污水处理工程 | ||||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 无 | ||||
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 无 | ||||
公示媒介 | **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局网站、**公共**交易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网 | ||||
异议和投诉 | 1. 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 2. 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 3. 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异议受理部门 | **** |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农老师0776-****729 | ||
投诉受理部门 | **市建筑工程招标站 | 投诉受理电话 | 0776-****2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