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2021年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项目(新营镇寨子村村庄亮化项目)
招标公告
**县2021年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项目(新营镇寨子村村庄亮化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投标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
1、招标单位:****
2、项目名称: **县2021年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项目(新营镇寨子村村庄亮化项目)
3、工程地点:**县新营镇寨子村
4、建设规模:寨子村庙滩社、中庄社安装太阳能路灯60盏。
5、资金来源:财政奖补资金
6、计划工期:20日历天
二、标段划分:施工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及社会信誉。
2、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含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须持有安全生产考核 C证;
4、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安全生产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证)、材料员1人(须持有效资格证或岗位证书),以上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资格审查合格后不允许更换,根据甘建建【2016】231 号文和甘建建(2016)46 号文要求配备管理人员。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四、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五、注册须知
凡是拟参****交易中心阳光招标采购平台交易活动的投标人需先在**市公共**交易网**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http://lzggzyjy.****.cn/)上注册后,方可投标;注册成功后,投标人每次参加项目投标前须重新登录系统进行项目投标登记。
六、上传资质证明文件及竞价截止时间
1.请各投标人于2021年 11 月 5 日 8 时 30分 至 2021 年 11 月 7日 17 时30分前,登录**市公共**交易网**阳光招标采购平台(**)(http://lzggzyjy.****.cn/)自行上传资质证明文件及报价。
2.竞价截止时间:2021年 11月 7 日 17 时 30 分。(通过资格审查进入竞价环节的投标人自行报价,只能报价一次,投标人提交报价时认真核算报价金额)
3.中标单位在项目签署合同前(即项目中标后3日内)必须提供完整的投标文件,要求提供纸质版装订成册(一正二副)。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县新营镇
联 系 人: 陆恒
联系电话:136****9004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省**市**县**镇栖云北路186-21号
联系人:刘爱萍
联系电话:188****2228
2021年11月4日
附件信息
附件1:招标文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