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间:2021-11-10
信息发布申请书
实物资产信息披露公告
长公-GY-GG[2021]360
项目名称 | ********中心办公楼、锅炉房残值转让项目 | ||
项目编号 | **** | 披露公告期 | 10个工作日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2021年11月11日 | 信息披露结束日期 | 2021年11月24日 |
标的展示时间、地点 | 2021年11月18、19日,标的坐落位置。 | 登记截止时间及交易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 | 2021年11月25日 15时00分 |
标的展示联系人 | 梁先生 | 电话 | 180****8006 |
自由报价开始时间 | 2021年11月11日 09时00分 | 限时报价开始时间 | 2021年11月26日 09时00分 |
报名网址(支持远程报名) | http://www.****.cn/ | ||
****交易中心动态报价网址 | |||
项目咨询联系人 | 张女士 | 电话 | 0431-****9646 |
网络咨询联系人 | 软件客服:****980000 | 电话 | 0431-****9873 |
实物资产转让信息披露公告
一、转让申请与承诺
****交易中心****中心):
本转让方现提出申请,将持有的********中心办公楼、锅炉房残****中心网站及相关媒体公开发布转让信息并转让,请予审核。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实物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资产转让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动态报价系统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而导致系统异常、竞价活动中断的,****中心视情况组织继续报价或重新报价;
5、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中心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6、****中心发布信息披露公告、征集符合条件意向受让方、组织竞价、价款结算等事项,我方承担法律责任,与中心无关。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转让方:****
二、转让标的简况
该项目有1个标的详细信息请见附表
资产描述 | ****中心办公楼、锅炉房残值 | |||||||
标的是否存在抵押情况 |
| 是 | 否 | |||||
是否存在优先竞买人 |
| 是 | 否 | |||||
资产评估 情况1 | 评估机构 | **** | ||||||
核准或备案机构 | ****财政局 |
| A.核准 | B.备案 | ||||
评估基准日 | 2021年09月07日 | |||||||
瑕疵声明及重大事项提示 | 以下内容由转让方提供,****交易中心完全依照转让方所提供文本照实发布,未尽事宜请意向竞买人(意向受让方)自行向转让方标的展示联系人了解,联系方式详见项目公告。 一、标的简介 拟转让标的为****指挥中心三层办公楼房及一层锅炉房,该标的******局院内。指挥中心办公楼为钢筋混凝土结构,投入使用时间为2010年12月31日,建筑面积为3065.62平方米(以实际面积为准),无产权证。经鉴定,指挥中心办公楼已达到DSU等级;锅炉房为砖混结构,投入使用时间为1997年5月9日,建筑面积为230平方米(以实际面积为准),无产权证。经鉴定,锅炉房已达到D级危险性房屋。按现状转让,由受让方负责将其拆除。 二、成交款交款方式 成交价款实行场内结算,受让方采用一次性付款方式将成交价款交****交易中心****中心)指定账户。 三、转让方式、挂牌价及成交款收取方式、标的交付期限 1.采用动态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交易保证金0.67万元。 2.挂牌转让底价为(人民币)2.2492万元。 3.竞价结束次日起3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成交价款(交易保证金转为成交价款)并与转让方签订《实物资产转让合同》,同时向转让方交纳履约保证金1万元。 4.付清价款并签订合同次日起3工作日内由转让方向受让方交付标的,标的交付后受让方须在5日内进场拆除施工。 四、转让条件 1.受让方限在30天内将标的房屋拆除,禁止另做他用。拆除的旧材料归受让方所有,由受让方自行处理,拆除费用自理。拆除范围包括标的房屋、门窗设备及构筑物。房屋拆除范围须拆除至自然地坪,并清运全部拆除废弃物。受让方负责拆除转让方场地内指定的所有建筑物及构筑物。 2.不得利用受让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坏公共利益。 3.受让方不得擅自将房转租、转让、入股或抵押。如违约,扣除履约保证金,同时解除合同,转让方另行转让。 4.拆除施工方由受让方委托,并按相关法律法规与受让方签订拆除合同。受让方指定为工程项目负责人,全权负责工程拆除事宜并及时向转让方通报工程的有关情况,受让方委托的拆除施工方需提供相应企业资质证书(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业绩类似本项目工程类型:2项(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证明)。 5.受让方确保在施工过程中,不得违反关于拆除房屋的地方行政部门相关规定要求,必须确保周围道路畅通,周围设施完好,周围植被不受破坏,不得破坏到周边临近建筑物。 6.严禁在道路与通道处堆放任何材料,不得违规影响周边居民的正常生活和工作。确保拆除过程中应严格负责按照施工规范要求进行拆除施工,搭设拆除施工过程中的所有安全防护措施,拆除施工过程中保证文明施工,安全防护设施必须严格有效规范,符合文明施工的要求。 7.受让方在拆除施工前必须制定施工方案、安全作业规程及紧急救援预案,并配备应急救援的必要器材。拆除现场应实施封闭作业,禁止非施工人员进出,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必须亲临现场组织指挥拆除施工,严格按照安全、科学,规范的进行施工,拆除施工过程中如发生伤亡责任事故,必须按相关程序和时限报告有关部门,不得拖延、隐瞒不报。 8.在拆除施工过程中出现的一切安全责任事故,由受让方负责并承担一切由此产生的法律与经济责任,与转让方无关。 9.拆除成本包括所需人员、设备及其他相关费用等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五、水、电费用问题的约定 受让方在负责拆除期间内的电费、水费和相关税费由受让方承担。 六、违约责任 1.成交后受让方如未按期签署转让合同或未按时交纳成交价款及履约保证金均构成违约,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予以扣除。 2.待受让方按合同约定拆除施工结束后,通知转让方进行验收,经转让方验收合格且无任何违反合同约定的违规处罚等扣款情况,转让方在验收后三日内无息退还受让方履约保证金人民币10000元(大写:壹万元)。如在拆除期间造成损失则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
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名称 | **** | |||||||
基本情况 | 法人 | |||||||
住所 | **县北环路 | |||||||
法定代表人 | 胡海升 | |||||||
注册资本(万元) | 0.00 | |||||||
经济性质 | 国家机关 | |||||||
内部决策 情 况 | ****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完成,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符合规定。
| A.股东会决议 | B.董事会决议 | C.总经理办公会决议 | D.其他: 会议记录 | |||
转让行为 批准情况
| 批准单位 名称 | ****财政局 | ||||||
批准内容 | 同意 |
四、交易条件
2.其余不涉及保证金扣除事项的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予以原路径无息返还。
3. 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出现“保证事项”中所列的违约行为,其交****中心相关费用后,履行相应的赔偿责任。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转让方、交易中心损失的,利益受损方有权向有过错方进行追偿。
交易条件 | 公告期 | 10个工作日 | |||||
限时报价周期 | 90秒 | ||||||
转让底价 | 2.2492万元 | ||||||
价款支付方式 |
| 一次性付款 | 分期付款 | ||||
动态报价活动期内,如未产生有效报价的 | | 信息发布终结 | 变更公告内容,重新申请信息发布 | 其他 | |||
与转让相关 其他条件 | 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保证金账户信息 | 保证金户名:****交易中心****中心)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幸福街支行 账户详细信息如下: | ||||||
标的编号 | 标的名称 | 保证金账号 | |||||
****001 | ********中心办公楼、锅炉房残值转让项目 | 311********51205960 | |||||
保证金设定 | 交纳保证金 |
| 是 | 否 | |||
交易保证金交纳金额 | 0.67万元 | ||||||
交纳截止时间 | 2021年11月25日 15时00分(以实际到账为准) | ||||||
交纳方式 | ****银行****银行卡转账(不接收他人代付款) | ||||||
保证金交款账户 | 311********51205960 | ||||||
保证事项 | 1. 上述保证金的法律效力包括对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竞价、签约和履约的担保。 2. 出现下列情形时,转让方可以按照信息披露公告关于交易保证金处置的公示内容,以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为限,****中心相关费用后,向意向受让方主张相应的赔偿责任: A.意向受让方故意提供虚假、失实****中心损失的; B.意向受让方通过获取转让方或标的企业的商业秘密,侵害转让方合法权益的; C.意向受让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转让方合法权益的; D.受让方无故不推进交易或无故放弃受让的; E.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违反法律法规或相****中心造成损失的。 F.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本公告内容、交易规则、承诺事项情形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其他违约情况。 | ||||||
处置方法 | 1、 | 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等额部分。 | 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不转为交易价款的等额部分。 |
项目交易信息汇总表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 ********中心办公楼、锅炉房残值转让项目 |
挂牌价 | 2.2492 |
交易保证金 | 0.67 |
履约保证金 | 1.00 |
备注 | |
自由报价起止时间 | 2021-11-11 09:00:00到2021-11-26 09:00:00 |
限时报价开始时间 | 2021-11-26 09:00:00 |
限时报价周期(秒) | 90 |
转让资产明细表
(房屋建筑物类)
单位:万元;平方米
序号 | 标的名称 | 所有人 | 权证号 | 登记时间 | 坐落位置 | 丘(地)号 | 栋号 | 层数 | 结构 | 用途 | 建筑面积 | 完工时间 | 成新率 | 备注 |
1 | ****中心办公楼 | **** | 2010.****.31 | ****北环路 | 3 | 钢筋混凝土 | 3065.62 | 2010.****.31 | DSU等级 | 受让方需自行拆除 | ||||
2 | 锅炉房 | ****交警大队 | 1997.****.09 | **镇北环路95号 | 1 | 砖混 | 230 | 1997.****.09 | D级危险性房屋 | 受让方需自行拆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