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桥镇全域旅游重要节点和美丽河湖景观提升工程(新郁路、大振河、雷下浜)(EPC)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新桥镇全域旅游重要节点和美丽河湖景观提升工程(新郁路、大振河、雷下浜)****人民政府以**省投资项目备案证(**新桥备【2021】6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施工、采购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市新桥镇新郁中路(西环路~**路)、大振河(新郁河~飞马**)、雷下浜。
2.1.2建设规模:本项目对新郁路、大振河、雷下浜进行景观提升改造,包括绿化提升、重要节点景观改造、市政设施美化、排水、亮化提升等建设;新郁中路(西环路~**路)长度约为1.2公里,面积约为2.4公顷;大振河(新郁河~飞马**)两侧10~20米绿带,水景公园整体改造提升,总长度约为1公里,面积约为5公顷;**苑二村雷下浜两侧绿化总长度约为0.6公里,面积约为2公顷。
2.1.3合同估算价:约3706万元
2.1.4工期要求:
总工期要求:210 日历天。
设计开工日期:2021年12月31日,施工开工日期:2022年1月29日
工程竣工日期:2022年7月28日
2.1.5 其他:/
2.2招标范围:本项目为新桥镇全域旅游重要节点和美丽河湖景观提升工程(新郁路、大振河、雷下浜)。本次总承包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设计、工程施工、竣工验收、移交、备案及所有建设资料整理归档移交,提供各类咨询服务,以及项目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具体包括(1)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以及设计配套的各类咨询服务;(2)项目**及改建部分的材料及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以及为达到设计要求对现有系统进行改造的材料及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3)工程施工;(4)针对现有处理设施存在问题的完善和改进;(5)项目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6****政府职能部门的各项专业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将工程及全部验收资料整体移交给招标人;(7)各类与本项目相关的咨询服务等。
3.1申请人应同时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和必须持含有园林绿化经营范围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施工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2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与招标项目规模标准和要求相适应的园林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技术人员,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5)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备注:1、如职称证上未注明专业,则以毕业证书或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上所注专业为准,只须提供一种原件扫描件,以证明其专业;
2、园林专业指:风景园林、景观建筑设计、景观学、规划、环艺、园林、园艺、农艺、植物保护、植物科学与技术、林学、环境设计等相关专业。若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技术职称专业不在上述专业之中,但认为符合园林专业要求的,可在招标提疑截止前提出,招标人认为符合要求的,将以答疑形式告知所有投标人予以增加。未在答疑期提出的,招标人有权不予以回复。
3.3 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
□ 3.3.1.2申请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2016年11月10日至2021年11月9日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在投标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2100万元及以上的园林绿化景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B)设计业绩要求:2016年11月10日至2021年11月9日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在投标企业以项目负责人(或总设计师)身份设计过单项**合同金额在2100万元及以上的园林绿化景观工程;
(C)施工业绩要求:2016年11月10日至2021年11月9日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在投标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2100万元及以上的园林绿化景观工程的施工项目经理;
类似工程证明材料包括中标通知书、工程总承包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业绩有效期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为准。园林绿化景观工程不包括单纯绿化工程,投标人提供的类似工程证明材料中无法体现出园林景观内容的,还须提供原建设单位的书面证明材料。
√3.3.2自2019年11月10日以来,投标人和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3.3自2020年11月10日以来,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总承包项目经理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3.4自2021年8月10日以来,投标人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3.5自年 月 日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6项目管理机构:项目管理机构(含总承包项目经理)组成人员应为企业在职员工。投标单位根据《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规范》GB/T50358-2017—第 3 项工程总承包管理的组织—第 3.4.1 条自行配备齐全。投标人组建的项目管理机构中的人员、岗位配置不得低于或少于《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规范》要求,可自行增加管理规范要求以外的岗位与人员,所有人员不得兼任其他岗位。所有人员必须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项目管理机构可由双方共同组建。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1年11月10日16时00分至2021年12月14日9时0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会员登录(7.0)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用:****交易中心。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1年12月14日9时0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定分离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建设工程招标网、****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9. ****管理部门及电话****管理局
0510-****9692
**市**中路207号
10. 其他(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 投 标 人 登 录 江 阴 市 建 设 工 程 网 上 招 投 标 系 统V7.0 (网址 http://221.****.71/TPBidder/memberLogin)办理好企业库信息申报和更新。
(3)所有投标人必须以自已的名义在其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许可业务范围内承接业务。
11. 联系方式招 标 人:****
地 址:**市新郁中路128号
联 系 人:倪培国
联系方式:0510-****6024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广场59-102
联 系 人: 费飞飞
联系方式:180****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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