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略)高标准农田建设有机肥采购项目(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略) 二、项目名称:****年(略)高标准农田建设有机肥采购项目(二次) 三、采购方式:(略) 四、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略) 供应商地址:**市**区**镇通商居委会一组1、2、3、4幢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叁拾伍万元整(¥:(略).00元) 五、(略) (略) 元/吨,数量:700 吨。 六、评审专家名单:(略) 七、代理(略): 收费标准:按(略)文件约定。 收费金额:(略) 八、公告期限:(略) 九、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对中标(成交)结果有异议的,中标(成交)公告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 2、关于评标结果的质疑向采购人提出,采购人在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质疑材料递交地址:(略),联系电话:(略);招标代理机构地址:(略),联系电话:(略))。 3、质疑供应商对答复内容不满意的或受理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县财政局采购办提出投诉。 十、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略)现将质疑提(略): (一)质疑应以书(略),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略)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略))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十一、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略) 名称:(略)人民政府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略)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 十二、附件:(略) 特此公告。 采购人:(略)人民政府 采购代理机构:(略) ****年11月10日 附件如下: [(略)-1]****年(略)高标准农田建设有机肥采购项目_第2次.tlz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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